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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兩成不合格!電動自行車電池國家抽查結果出爐

央視新聞客戶端

電動自行車具有經濟、便捷等優勢,已成爲我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不過在帶來便利的同時,電動自行車也存在着消防隱患,其中不少火災事故都是由於電池質量不合格引發的。

抽查不合格率爲22%

本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質量抽查結果。經過對100批次產品進行檢測,發現22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爲22%。其中,電動自行車酸蓄電池7批次不合格,鋰離子蓄電池15批次不合格。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產品抽查處處長 苗雨晨:通過這次的抽查,反映出電動自行車電池的總體質量狀況不高,容量虛標情況較多,鋰離子蓄電池不合格率相對較高,質量安全風險高於鉛酸蓄電池。

電動自行車電池不合格的項目,除了影響性能的常溫容量、低溫容量、大電流放電等項目,還有些項目,特別是鋰離子蓄電池檢測出的一些項目,還關係到人身安全。比如過充電、短路保護、殼體阻燃性這些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可能會存在觸電、起火、爆炸等風險。就拿過充電這個項目來說,考覈的是鋰離子蓄電池在保護裝置失效情況下,蓄電池自身的安全性。

生活中一些消費者經常會對蓄電池長時間充電,有時候整個晚上都在充電,極端情況下如果保護裝置失效,蓄電池本身的質量就成了最後的安全保障。

國家標準要求,在缺乏保護裝置並且長時間充電這種情況下,過充電過程中和過充電之後的6小時之內,蓄電池樣品應該不起火、不爆炸。但是檢測工程師測試的這款鋰離子蓄電池,不到一個小時就開始冒煙起火。

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工程師 李代源:現在這個樣品在測試過程中已經起火了。消費者經常會晚上過夜充電,並且長時間充電、過度充電,如果電池不合格,有可能會造成電池冒煙起火,會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或財產造成損失。

檢測發現,有5批次鋰離子蓄電池過充電測試過程中都發生了起火或者爆炸的情況。涉及的產品分別是標稱爲格林美(武漢)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高性能鋰離子動力電池、重慶超米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產的相關鋰離子蓄電池組,以及惠州市捷佳科技有限公司和東莞市巴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相關鋰離子蓄電池產品(2批次)。

在電動自行車電池安全項目的檢測中,還發現部分產品短路保護滿足不了標準要求。檢測工程師手裏的這塊電路板,測試之後,一側的電子元器件已經燒燬,本來的綠色表面也已經燒黑,電路端子已經燒斷,表明這款蓄電池短路保護能力達不到標準要求。

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工程師 張馨予:我們平時充電的時候,要拔掉充電頭,可能我們手裏面會有一些鑰匙,會接觸到充電口的金屬端子,那麼這個時候可能會造成短路情況。如果短路保護不好的話,可能會造成電池燃燒,或者電池不能夠正常工作。

除了過充電和短路保護項目不合格,檢測發現,還有部分蓄電池樣品的殼體阻燃性也沒有達到標準要求。標準要求殼體材料最好的效果是不燃燒,即使燃燒也要在10秒內熄滅,不能讓火焰一直燃燒。但是個別鋰離子蓄電池的外殼,測試中都沒有達到標準要求。

經過檢測,標稱爲山西星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貢訊安達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天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及相關產品,因爲短路保護項目不合格出現在不合格名單上;標稱爲肇慶國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天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金華達電子有限公司這3家企業及相關產品,殼體阻燃性不合格。

部分檢測樣品低溫容量與標稱容量相差較多

作爲電動自行車的動力來源,蓄電池的容量決定了電動自行車能跑多遠、能跑幾天,這是蓄電池性能的直接體現。在檢測過程中,工程師也進行了常溫放電、低溫放電、大電流放電等性能測試。

國家標準規定:-18℃環境下電池實際放電容量不能低於額定容量0.7倍,-10℃環境下實際放電容量不能低於額定容量0.8倍。以一塊標稱容量爲20Ah的蓄電池爲例,在-10℃環境下,實際容量起碼不低於20Ah的0.8倍,也就是16Ah才符合標準要求。而檢測發現,標稱爲20Ah的蓄電池,低溫容量有的在12Ah,有的僅爲10Ah。標稱爲江西金海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鉛酸蓄電池,標稱容量爲22Ah,實測-18℃條件下11.787Ah(達標值:15.4Ah),-10℃條件下13.776Ah(達標值:17.6Ah),遠低於標準要求。

檢測工程師告訴記者,消費者在冬季或其他低溫環境下使用電動自行車,有時候明顯感覺到電池不耐用,充電比平時更頻繁;有的乾脆直接在行駛途中電量耗盡,電動車直接變成腳踏車,這些大都是蓄電池低溫容量不合格導致的。

同時,檢測過程中也發現了一部分常溫環境下容量不合格的產品。這部分產品的實測容量,大都只佔標稱容量的70%、80%左右,這意味着蓄電池有效工作時間將會縮短。

除了低溫容量、常溫容量,國家標準還考覈了電動自行車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蓄電池的性能表現,比如需要加大電流時蓄電池的性能狀況。

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工程師 劉學良:像我們平時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時候,我們的啓動、加速、上坡這些情況,都會考驗到電動車電池的大電流放電過程。如果這個項目不合格的話,會影響到使用,就是說電池不耐用了,掉電比較快,可能平時平坦路段行駛兩天一充的話,現在上坡路多了的話,那可能就半天或者一天就要充一次電了。

檢測發現,部分產品在大電流放電項目上也達不到標準要求。通過圍繞額定容量進行的多個性能項目檢測,記者注意到,無論是鉛酸蓄電池還是鋰離子蓄電池,容量虛標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

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 張思瑤:電池的容量,可以把它形容爲電池的工作時間。企業可能會迎合消費者追求長續航里程、大容量的心理,就是說可能會有一些虛假宣傳,或者誇大產品容量的一種行爲。

記者瞭解到,蓄電池低溫容量項目不合格涉及7家企業、大電流放電不合格涉及4家企業。其中標稱爲江西金海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寶能電源有限公司、浙江超維阿里電池科技有限公司、雲南聯發科技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相關產品,大電流放電項目和低溫容量項目都不合格。

鋰電池工藝和質控考驗企業生產能力

在本次電動自行車電池質量抽查中,鋰離子電池的不合格產品達到15批次,比鉛酸電池多了一倍。近幾年,鋰離子電池以其能量密度高、行駛里程長、使用壽命長的優勢,迅速成了電動自行車能源新寵。然而,該產品本身還處於應用初期,在材料把握、各元器件的使用等各方面都需要技術能力護航,這也是對企業自身生產能力的考驗。

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 張思瑤: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產品處於應用的初期,所以說在整個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的研發設計上,你可能是要考慮比較多。比如說你要考慮這個電池本身的安全,也要考慮整車對它的需求;你要考慮到消費者正常使用情況下,但是也要去考慮到消費者在誤用或者濫用這種比較複雜的環境下的一個安全要求。

整個生產行業都聚焦鋰離子蓄電池產品的情況下,一些不是很成規模的企業,其產品質量可能就會因爲研發工藝、質控等方面的不足,而滿足不了標準要求。因爲能力或成本的限制,記者看到,檢測中的一些產品,或者因爲選用了參數不匹配或者廉價的元器件,造成短路保護不合格;或者因爲採購了質量較差的外殼,導致殼體阻燃性不合格。

檢測工程師告訴記者,就拿蓄電池的電池組來說,一個電池組裏的幾十塊單體電池,如果在指標參數上存在差異,輕則導致性能缺陷,重則可能埋下安全隱患。

記者瞭解到,檢測發現的總共22個不合格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21個來自規模較小的企業。

針對電動自行車電池的一些質量安全狀況,市場監管總局也發出公告,提示消費者警惕不合格產品帶來的安全問題。同時也警示消費者,使用不匹配的充電器、將鉛酸電池改爲鋰離子電池等行爲,都可能導致電池爆炸的危險。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產品抽查處處長 苗雨晨:下一步,我們將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針對電動自行車電池開展質量跟蹤監管,加大轄區內重點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質量違法行爲。

本期編輯 周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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