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环境报

建立全跟进、全监督、全负责闭环机制

宝鸡高新区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异地修复

图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磻溪镇杨家店村的一片绿地,此前这里曾为污水洼地。 李涛 侯佳明 吴小雨供图

本报记者李涛 通讯员侯佳明 吴小雨宝鸡报道 近日,记者走进杨家店村,原来污水聚集、蚊蝇滋生、气味难闻的“黑水潭”已焕然一新,占地约十亩的洼地复上了新土,并进行了绿化。用于排放杨家店村5个村民小组生活污水的明渠,全部改成了封闭的污水管,直通市政污水管网,从根源上解决了污水乱流的情况,有效改善了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

记者了解得知,这是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首次尝试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对磻溪镇杨家店村两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施工,现已修复完成并进入专家评估阶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简单来说就是某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实质性损害,但无法就地修复或无法完全修复的,采用补植复绿、修复管网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工作,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异地修复。比如,磻溪镇杨家店村黑臭水体治理就是典型的异地替代修复项目。”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这例生态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工程综合利用现场踏勘、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等手段,从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多方面排查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对宝鸡市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工作的开展具有典型示范和实践意义。

据悉,宝鸡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对符合生态损害赔偿条件的单位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去向用途。同时,按照规范流程,做好已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鉴定评估、磋商与修复等后续工作,形成全跟进、全监督、全负责的闭环机制,做到早日办结,修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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