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陳植  上海報道

針對互聯網存款與異地存款違規行爲,相關部門仍持續加強從嚴監管力度。

上週五,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銀保監會將繼續深入整頓地方中小銀行互聯網存款和異地存款業務,嚴肅查處高息攬存、違法違規吸收異地存款等行爲。銀保監會將高度關注中小銀行存款業務變化,加大監管檢查力度,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糾正地方中小銀行存款業務中的違規行爲,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位城商行互聯網金融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近日他們啓動互聯網存款的業務自查,包括互聯網存款業務是否通過某些技術屏蔽存款人的地理位置;互聯網存款產品利率是否明顯高於行業平均水準;互聯網存款產品是否存在誤導消費者的營銷信息。一旦在自查過程發現違規行爲,合規部門將從嚴督導業務整改。

在他看來,在2021年初相關部門出臺《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後,衆多中小銀行互聯網業務的合規性正持續提升。一方面他們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叫停了互聯網存款產品營銷合作,另一方面他們正積極通過銀行APP、小程序、公衆號等數字平臺自主發展互聯網存款業務,並持續加強產品管理規範性。

一位農商行零售業務部門主管直言,此次銀保監會之所以強調繼續深入整頓中小銀行互聯網存款和異地存款業務,不排除部分中小銀行仍在打着“擦邊球”發展違規的異地存款與高息攬存業務。

“目前,我們也在從嚴落實異地存款業務的規範性。”他指出,所謂異地存款,主要是指銀行在沒有設立實體網點的地市,爲用戶開立賬戶吸收存款。按照要求,地方法人銀行應通過定位技術,做好遠程開立賬戶的管理,將遠程開立賬戶的權限限制在設有實體經營網點的地市。

這位農商行零售業務部門主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總行已將爲用戶遠程開立賬戶的權限限定在設立實體經營網點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銀行紛紛加強面向新市民的金融服務,互聯網存款與異地存款業務也迎來新的操作挑戰。

具體而言,不少新市民工作流動性較高,可能一年內在多個城市工作,導致他們辦理異地存款或遭遇波折。

一位城商行負責新市民業務的業務主管表示,目前他們對新市民異地存款的設定範疇相對寬泛,只要新市民在本地擁有居住證,就能給予異地存款服務,但有些銀行相關規定更爲嚴格。

“目前,我們正與當地金融監管部門溝通,如何精準界定異地存款或互聯網存款的新市民範疇,從而給他們提供更便利合規的金融服務。”他指出。

銀行自營數字平臺的互聯網存款征途

上述城商行互聯網金融部門負責人表示,2020年前,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獲取的存款金額,一度佔到他們存款總額的約30%。

但是,這種行爲很快面臨嚴格的監管壓力。

2021年3月,央行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表示,互聯網存款快速發展過程中,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存款業務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暴露出較大的風險隱患:

一是此類業務的實質是信息展示/存款營銷/無牌照提供銀行產品和服務,屬非法金融活動;

二是通過分段付息等方式變相抬高存款利率,擾亂存款利率市場機制,並在營銷中有意突出存款保險保障的宣傳;

三是地方法人銀行偏離業務發展定位,利用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將存款業務拓展至全國,已成爲全國性銀行;

四是高風險銀行濫用存款保險制度,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吸收存款,替代同業融資,飲鳩止渴,流動性隱患突出;

五是中小銀行高息吸收存款必然追求高收益資產,匹配高風險項目,導致資產端風險增加;

六是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存款的特有屬性,對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帶來挑戰;

七是賬戶管理、資金出入等方面可能存在合規性風險;

八是在個人信息保護、產品宣傳等方面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

此外,爲了限制地方法人銀行盲目擴張,督促其迴歸服務當地的本源,2021年2月初,央行出臺政策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以各種渠道異地攬存開辦異地存款,已發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結清。從2021年一季度起,地方法人銀行吸收異地存款情況將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

“2021年2月起,我們陸續叫停了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存款產品營銷合作,開始着手通過自己的APP、小程序與公衆號等數字平臺,爲用戶提供開立二類賬戶服務,以便他們購買互聯網存款產品。”這位城商行互聯網金融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

在他看來,銀行藉助自有數字平臺開展互聯網存款業務初期,主要面臨三大挑戰,一是用戶畫像不夠精準全面,二是互聯網存款產品營銷模式古板單一,三是缺乏多元化舉措留住客戶。

最終,他所在的城商行與第三方金融科技平臺合作,藉助後者的營銷、獲客、留客能力輸出,逐步建立自己的互聯網存款服務體系。

他承認,爲了擴大互聯網存款業務規模,個別中小銀行仍在悄悄打着擦邊球,一是他們採取分期付息等方式變相抬高互聯網存款產品利率,實現高息攬存的目的;二是他們悄悄爲沒有實體網點的城鎮居民悄悄提供開立二類賬戶服務,變相拓展異地存款;三是他們在互聯網存款產品刻意突出“存款保險保障”等信息。

記者多方瞭解到,這也是此次銀保監會強調繼續深入整頓地方中小銀行互聯網存款和異地存款違規違法業務的主要原因。

銀保監會還提醒金融消費者,辦理存款業務時增強風險防範意識,關注業務渠道是否合法、利率水平是否合理等因素,不要隨意委託他人辦理存款業務,也不要被高息所誘惑,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事實上,委託他人辦理存款業務正成爲個別銀行變相開展異地存款的新路徑。”前述農商行零售業務部門主管向記者透露。此前他們發現個別存款人爲了獲取更高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利息,將自己存款交給朋友,以後者名義在當地銀行遠程開立二類賬戶購買存款產品。但這意味着這筆存款劃歸“朋友”名下,一旦發生資金糾紛,存款實際擁有者若拿不出證據,就很難保護自己的金融權益。

新市民金融服務帶來異地存款新合規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越來越多中小銀行加大新市民金融服務力度,他們也發現,互聯網存款與異地存款的合規操作壓力與日俱增。

“去年,我們碰到不少新市民從A城市搬到B城市工作,但他們家人仍在A城市生活,於是這些新市民身在B城市,但想在A城市設立遠程二類賬戶存款,供家人生活開銷。”前述城商行負責新市民業務的業務主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遇到的一大操作難題,是他們銀行在B城市擁有實體經營網點,但在A城市沒有實體經營網點,導致他們無法向這些新市民提供互聯網異地存款服務。

他所在的城商行業務部門因此多次與合規部門溝通磋商合規妥善的解決方案,但合規部門明確答覆——銀行通過自營平臺等途徑遠程開立的賬戶,若所在的地市沒有該銀行的實體經營網點,該賬戶存款將被視爲“異地存款”,目前中小銀行按要求不得開展這類異地存款服務。

“最終,很多新市民紛紛前往大型銀行開立賬戶存款,供生活在A城市的家人生活開支,導致我們流失了不少新市民用戶。”他無奈表示。目前他們正與當地金融監管部門溝通——能否對新市民異地存款需求提供更妥善的操作細則,助力中小銀行滿足新市民上述金融服務需求。

記者多方瞭解到,目前不同中小銀行對此的執行尺度不一。有些城商行認爲新市民只要在A城市擁有居住證,就會提供相應的二類賬戶開立與異地存款服務,以便他們家人能迅速獲取資金用於生活開支;有些城商行則堅持不能在沒有實體經營網點的城市辦理任何異地存款服務,寧可爲此流失不少新市民金融服務機會。

“其實,我們也向相關部門能統一這項業務的操作尺度,以便所有中小銀行都能更好地服務新市民。”這位城商行負責新市民業務的業務主管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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