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消息,邯郸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支因内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注销离职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要求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订立劳动台同、虚假投保,被邯郸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六十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陈宝顺被给予警告并处十一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杨小军被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山区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邯郸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处十九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斯利香被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馆陶县支公司因虚假投保被邯郸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罚款。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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