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文匯報

“我這輩子沒做過壞事!這是第一次啊!”,當在醫院內接受完血樣檢測後,戴上了手銬的梁某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帶着哭腔反覆說道。然而一切已爲時已晚,梁某終將因爲自己的危險駕駛行爲付出法律的代價。

1月17日21時45分許,長寧公安分局交警支隊在北翟路淞虹路北約100米處開展設卡盤查過程中,依次排隊的車流中突然有一輛黑色轎車猛踩油門,趁民警不備衝闖卡點並急駛而去。卡點民警馬上意識到這輛車肯定有問題,立即駕駛警車緊隨其後。見後視鏡裏警燈不斷閃爍,自知無法擺脫的駕駛員梁某最終在拐過一個路口後,將車輛緩緩停在了路上。當民警上前要求駕駛員梁某下車接受檢查時,一陣濃郁的酒氣從車內飄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梁某體內酒精含量達109mg/100ml。後經醫院抽血檢測,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梁某血液酒精含量爲144mg /100ml,已經涉嫌危險駕駛。

到案後,梁某對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經瞭解,當天稍早前梁某與好友在一家酒店內聚餐,期間其一共喝了三四兩白酒和三聽啤酒。然而在散場後,梁某遲遲無法通過手機軟件預約到代駕司機。在酒精作用下,梁某便抱着僥倖心理自行駕車回家,不料途中還是被民警設卡查獲。回想自己駕車衝卡的莽撞行爲,梁某依舊心有餘悸。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長寧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警方提醒:逢年過節親友小聚,不免需要舉杯共飲增進彼此感情。但作爲駕駛員應當恪守的法律底線,牢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倖,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作者:周辰

編輯:佔悅

責任編輯: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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