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发现隔壁邻居家的“腊肉”有些不对劲,看起来像是野生动物。面对已经被熏制完成的动物躯体,民警们也犯了难。该如何确定这些熏制品是不是野生动物、属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这些,都是量刑定罪的关键因素。就在民警们不知如何是好时,四川、重庆两地联合通过司法鉴定,对熏制品进行了DNA检测,为司法量刑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们村有人在熏野生动物,你们快来看看。”重庆市巫溪县某公安局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村民方某某家中疑似藏有多只野生动物,且均已制成烟熏制品。民警当即前往现场并全部缴获,作为案件确定的实物证据。

随后,为了确定这些烟熏制品动物物种、保护级别、物种价值等情况,该县公安局将上述涉案动物烟熏制品委托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

经鉴定,在方某某家中发现的野生动物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3只,参考生态价值共3万元。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小麂3只、豹猫1只、花面狸(俗称果子狸)1只,参考生态价值分别为1.12万元、1000元、1000元。

“委托方提交的送检材料共计14件,均为猎杀动物后去毛的不同部位的烟熏制品,个别为动物躯壳烟熏整体。”据介绍,鉴定人员对送检的动物制品待检材料提取DNA试剂盒样品,进行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比对,鉴定送检材料的动物物种。随后,通过检索相关名录,确定鉴定样本的保护级别,并参考过往案例确定了鉴定对象的生态价值。

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案针对嫌疑人猎杀动物除去皮毛,分解肢体并制成烟熏制品,动物形态已经完全破坏,不能进行形态鉴定的情况下,探索采用科学恰当的方法对物种、个体数量提供了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的示例,为司法量刑提供了科学依据,从而有效遏制并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据了解,近年来,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区域合作创全国之先,两地正逐步成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发展具有比较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的热土。截至目前,川渝共有1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范围涵盖除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外的6个大类43个类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