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通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發佈《北京城市副中心關於鼓勵醫藥健康產業發展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重點支持以生物創新藥爲主的創新藥品、以進口替代的高值耗材爲主的高端醫療器械、前沿診療技術、AI+醫療健康、相關生產性服務業,以及形成醫產協同效應的醫療機構。獎勵金最高可達3000萬元,每個企業最高貼息貸款額度1億元。

醫藥健康專利交易平臺建設最高支持500萬元

《十條措施》包括3個方面,10條措施,28個着力點,重點支持以生物創新藥爲主的創新藥品、以進口替代的高值耗材爲主的高端醫療器械、前沿診療技術、AI+醫療健康、相關生產性服務業,以及形成醫產協同效應的醫療機構。

《十條措施》中明確,支持醫療機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醫藥健康專利交易平臺建設與運營,加快專利向產業方轉移,最高支持500萬;支持醫療機構成果工業設計、工程樣機制作、小試中試、檢驗檢測,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支持醫療機構自建或與產業方合建醫療健康創新孵化基地,經認定後給予補貼支持,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費用(或裝修)的50%,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每個基地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每個主體支持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企業與醫療機構多層次合作。支持第三方專業機構搭建平臺,促進本區醫藥健康企業與本區開展醫產協同合作的醫療機構開展臨牀前研究、臨牀驗證等課題合作,每項最高支持50萬元;支持本區醫藥健康企業與本區開展醫產協同合作的醫療機構多中心臨牀試驗合作,每項最高支持100萬元;支持本區醫藥健康企業與本區開展醫產協同合作的醫療機構開展應用場景建設合作,每項最高支持100萬元。

鼓勵創新平臺建設最高獎勵1000萬元

《十條措施》中提到,支持產品商業化進程。比如,對開展生物創新藥、生物類似藥、化學仿製藥、經典名方中藥等臨牀試驗並在本區產業化的企業,對一類化學藥、一類生物製品和一類中藥,按照完成Ⅰ期、Ⅱ期、Ⅲ期臨牀試驗的不同階段給予獎勵,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的獎勵,對於區外進行研發在本區實現產業化的企業,視項目產業化情況,可直接按照Ⅲ期臨牀試驗標準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對二類化學藥、二類生物製品(不含體外診斷試劑)和二類中藥,按照完成Ⅰ期、Ⅱ期、Ⅲ期臨牀試驗的不同階段,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獎勵,對新取得藥品註冊批件的,最高獎勵3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在通州區開展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產業化的企業,新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最高獎勵500萬元。

支持產品產業化進程。支持本區醫藥健康企業產品進入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採購備案目錄,已納入集採的產品,按照本產品銷售額1%給予補貼,最高補貼500萬,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支持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國家級、市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大型企業在本區建設實體性研發中心、成果轉化基地、新型研發機構、檢驗檢測中心、中試基地等創新平臺,經評審認定,最高獎勵1000萬元。

加大對醫藥健康企業信貸投放

每企業最高貼息貸款額度1億元

《十條措施》支持金融服務機構集聚發展。支持設立醫藥健康創業投資基金,在母基金參與比例、投資收益要求、返投比例等方面,給予傾斜;對擬落戶本區且投資轄區內醫療器械及生物醫藥項目的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副中心產業引導基金可在評估後擇優參與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區醫藥健康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推動開展融資租賃、擔保質押、投資保險等創新型金融支持方式,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醫藥健康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給予貼息支持,每個企業最高貼息貸款額度1億元。

此外,《十條措施》還支持產業高端人才集聚發展,支持專業服務機構集聚發展,支持運營服務平臺集聚發展。

文/本報記者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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