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如果有人声称只要借用1张银行卡,就可以轻松获利1万元,你会心动吗?近日,佛山铁路警方破获的一个真实案例告诉大家,这种“高额回报”是违法犯罪行为,要不得!

记者从广铁警方获悉,2月1日,佛山铁路公安处茂名站派出所在车站内查获一名涉案在逃人员卢某夏(女,30岁),其被抓后大喊委屈:“只是把属于本人的银行卡借给朋友,怎么就成为被通缉人员了?”

铁路警方介绍,该名女子并不委屈,她是为了贪图1万元“高额回报”,把银行卡违规借给他人从事诈骗活动,导致他人被诈骗金额高达143万余元。

原来,去年卢某夏通过朋友认识了林某,林某称只要她办理银行卡后借其使用,将会获得1万元报酬。卢某夏欣然答应,跟着林某在深圳市福田区某银行办理银行卡一张,并现场交给林某,林某支付其现金1万元。2022年12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某汽车4S店员工任某英被人拉进微信群做刷单返利任务,其通过链接下载“微医社”APP,被以刷单返利为由,给对方指定银行卡账户转账,共计给13个银行账户转账,被诈骗金额合计143万余元。

经查,在该案中,任某英共向卢某夏银行账户转账30万元,并迅速被转走。卢某夏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目前,其已被移交办案单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铁路警方提示:不要轻易将银行卡、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避免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肖坤友、陈健萍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肖坤友、陈健萍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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