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如果有人聲稱只要借用1張銀行卡,就可以輕鬆獲利1萬元,你會心動嗎?近日,佛山鐵路警方破獲的一個真實案例告訴大家,這種“高額回報”是違法犯罪行爲,要不得!

記者從廣鐵警方獲悉,2月1日,佛山鐵路公安處茂名站派出所在車站內查獲一名涉案在逃人員盧某夏(女,30歲),其被抓後大喊委屈:“只是把屬於本人的銀行卡借給朋友,怎麼就成爲被通緝人員了?”

鐵路警方介紹,該名女子並不委屈,她是爲了貪圖1萬元“高額回報”,把銀行卡違規借給他人從事詐騙活動,導致他人被詐騙金額高達143萬餘元。

原來,去年盧某夏通過朋友認識了林某,林某稱只要她辦理銀行卡後借其使用,將會獲得1萬元報酬。盧某夏欣然答應,跟着林某在深圳市福田區某銀行辦理銀行卡一張,並現場交給林某,林某支付其現金1萬元。2022年12月,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某汽車4S店員工任某英被人拉進微信羣做刷單返利任務,其通過鏈接下載“微醫社”APP,被以刷單返利爲由,給對方指定銀行卡賬戶轉賬,共計給13個銀行賬戶轉賬,被詐騙金額合計143萬餘元。

經查,在該案中,任某英共向盧某夏銀行賬戶轉賬30萬元,並迅速被轉走。盧某夏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目前,其已被移交辦案單位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鐵路警方提示:不要輕易將銀行卡、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避免被他人用於網絡詐騙,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肖坤友、陳健萍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邱偉榮 通訊員:肖坤友、陳健萍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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