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记者 苗雁)近日,1批次“温氏牧场”鲜牛奶因菌落总数超标被通报。9日,记者致电温氏乳业了解相关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稍后会请相关负责人员与记者联系。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截图自温氏乳业官网)

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在其公布的2023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39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温氏乳业生产、广州市福满家连锁便利店翠琳店销售的1批次“温氏牧场”鲜牛奶,因菌落总数不合格“上榜”。

通报显示,温氏乳业涉事批次鲜牛奶品牌为“温氏牧场”,生产批次为2022年4月29日,规格为250ml/瓶,5次菌落总数检测值中有3次超过标准规定最小限值,1次超过最大限值。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信息显示,温氏乳业旗下产品曾多次被抽检出不合格。

例如,2022年6月24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批次广东温氏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牛奶(2021/10/9,200mL/瓶)被抽检出非脂乳固体含量不达标,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7440元,罚款20000元。

早在2019年4月16日,温氏乳业旗下子公司“肇庆市鼎湖温氏乳业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0000元。

官网信息显示,温氏乳业创立于2000年,是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控股子公司。目前,温氏乳业在广东、广西、湖南等地拥有6个规模化奶牛养殖基地(含供港原奶出口基地2个),饲养进口种源荷斯坦和娟珊奶牛2万多头,是华南地区规模领先奶牛养殖和原奶出口企业。天眼查显示,温氏股份直接持有该公司64.5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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