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瀋陽晚報

日前,瀋陽市委、市政府印發了《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從生育、養育、教育、住房等一體考慮,圍繞積極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優生優育水平,保障孕產婦和兒童健康,降低生育、養育和教育成本,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多項支持政策。2月17日,瀋陽市衛健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處長方文斌對《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

推進“出生一件事”聯辦

取消生育制約措施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逐步完善,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託位數達到4.5個,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不斷提升。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更加完備,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家庭發展能力顯著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爲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在積極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以“一老一幼”爲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週期的人口服務體系。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取消生育制約措施,嚴禁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掛鉤。

產假、護理假、育兒假一個不能少

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

對於市民關心的產假問題,方文斌說,《實施方案》中提出繼續嚴格落實《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方在享受98天產假基礎上,按政策生育女職工產假增至158天;男方享有護理假20天;子女不滿3週歲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在結合上級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實施方案》中擴大了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的範圍。《實施方案》要求優化生育全程服務,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加強生育前諮詢與服務,爲有生育需求的服務對象規範提供生育力評估、科學備孕指導和妊娠風險提示。爲綜合防治出生缺陷,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在免費提供3種新生兒遺傳代謝病、聽力障礙和先天性心臟病篩查服務基礎上,開展應用串聯質譜技術免費篩查多種遺傳病。

明確六項支持政策

降低生育、養育和教育成本

落實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制度。完善新生兒參保及待遇政策,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辦理參保登記並繳費後,其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建立家庭育兒補貼制度。對夫妻雙方共同依法生育三個子女的本地戶籍家庭,三孩每月發放500元育兒補貼,直至孩子3週歲止。

實施住房支持政策。在配租公租房時,對於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優先配租,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落實支持多孩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政策,對生育二孩、三孩未滿18週歲的居民家庭在瀋陽行政區域內已擁有2套住房的,可在瀋陽限購區域內再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生育二孩、三孩未滿18週歲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限額可放寬到當期最高貸款額度的1.3倍。

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參照普惠性幼兒園補貼標準,對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的托育機構分級給予補助。對普惠托育機構質量評估爲一等的按每孩每月365元,二等按每孩每月240元,三等按每孩每月200元的標準發放託位補助金。大力發展托幼一體化,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2-3歲託班。支持有條件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用人單位建設工作場所託育點,就近提供托育服務。

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學前資源供給,實施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計劃,大力發展普惠性幼兒園,辦好鄉鎮幼兒園,實現“一鄉一園”。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嚴格規範校外培訓,全面落實課後服務“5+2”時間要求,課後服務結束時間與普遍下班時間相銜接,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可提供延時服務。繼續面向小學實施假期託管服務。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托育服務業和家庭托育費用支出等方面的稅費優惠規定。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費扣除政策。

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

和計劃生育家庭權益

方文斌說,《實施方案》就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作出了規定。明確“依法保障女性孕期、產假期、哺乳期權益,將足額繳納生育保險金等情況列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評價指標”。

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瀋陽晚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 劉東 通訊員 白坤 劉青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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