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 吳敏 見習記者 李明會 北京報道

隨着內地香港全面通關,沉寂已久的赴港投保熱情再次被點燃。

近日,《華夏時報》記者從多位保險代理人那裏瞭解到,不少赴港投保業務已經開始排隊。在保險公司扎堆的香港海港城,擠滿了前來投保的內地人。

作爲國際金融中心,香港的保險具有全球性的投資渠道,擁有較高的收益率、較廣的保障範圍,以及較好的理賠服務,一直以來,都對內地投保人具有極大吸引力。

港險雖好,卻也並非適合所有人。

多位業內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赴港投保需謹慎,要結合自身實際,綜合考慮代理風險、合同簽訂風險和外匯風險等。

打“飛的”赴港投保,港險熱度“狂飆”

“去年隊友就開始研究香港保險,作爲今年‘To Do List’的一項重要日程,我們在今年2月份打飛的去香港買了保險。”談到自己赴港投保的經歷,今年剛生了寶寶的阿韻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主要是想保障自己未來養老,甚至保障到未來孩子的養老。畢竟,香港儲蓄險就等於讓你強制儲蓄,未來5年、10年都不要動用它,越到後面它的價值就越高。”

作爲香港最大的購物中心之一,位於尖沙咀的海港城也是衆多香港保險公司的聚集地。

在這裏,和阿韻一樣赴港投保的人還有很多。一位保險代理人對記者表示,自從內地與香港恢復通關後,在這裏你可以聽到滿街的普通話,看到滿街的內地人,不少內地來港遊客選擇來這裏配置港元保單和美元保單。

有業內人士戲言,港險是2023年赴港四件套之一,其他三件分別是港戶、HPV和復必泰疫苗。

其實,內地人對港險的偏愛由來以久。

2016年,正趕上內地居民財富爆發,許多香港保險代理人一天要接待好幾撥內地投保人,幾乎沒有休息時間。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披露的數據,當年內地訪客貢獻的新增保費規模較上年增加410億港元,而對人壽保單貢獻的規模更是超過700億港元,佔香港保險業個人業務的四成。

但近兩年,由於疫情影響,香港保險業來自內地保費業務出現大幅下降。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的數據顯示,2021年,香港內地訪客新單保費僅爲7億港元,而在疫情前的2019年,這一數字爲434億港元。

不過,壓抑三年的投保需求有望復甦。

瑞銀在通關前對1000名內地居民進行了訪問調查,結果顯示,47%的受訪人有意購買境外保險,約2/3居民考慮在通關一年內投保。瑞銀表示,內地對境外保險需求強勁,2024年內地人赴港投保金額或可回到疫情前高峯。

此外,政策層面也傳來利好。

去年底,香港特區政府發佈《香港保險業的發展策略藍圖》,其中提到“正爭取於南沙和前海等地成立保險售後服務中心,爲持有香港保單的人士提供各類支援”,並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實現連接內地與香港保險市場的可行模式”。

近日,有業內人士表示,香港保險已經開啓了“狂飆”之路,百萬、千萬美元年繳大單頻出。

港險緣何如此“火”?

一位從業多年的香港保險代理人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對比內地保險,香港保險具有保障高、保費低、保證回報較高、免繳遺產稅、醫療保障全面、危疾保障項目多、保額分紅、保險理賠投訴低等優勢。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香港儲蓄分紅保險的預期收益率可以達到6%以上,有的甚至超過7%。”另一位港險代理人如是說。

此外,前述兩位代理人也表示,在香港投保,既可以選擇港元保單,也可以選擇美元保單。

雖然香港保險產品優勢不少,但業內人士坦言,並不建議所有人都來“抄作業”。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李翔律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從法律層面上來看,內地人去香港購買保險主要需要考量代理、合同簽訂和外匯這三方面的風險。

其中,在代理風險層面,李翔建議:“根據大陸地區的《保險法》、和香港地區《保險公司條例》,大陸居民前往香港買保險並沒有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而香港的保險公司通常是通過保險經紀或代理在大陸展業,因此購買時需要注意覈實該員的真實身份以及其代理權限(職權)。”

在合同簽訂風險方面,李翔坦言,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於非法的“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

此外,在外匯風險方面,李翔認爲,赴香港境外地區購買保險,如單純以該行爲屬於“居民因境外旅行、商務活動、留學等,購買人身意外險、即病保險”,仍然存疑;但是另一方面,一般而言個人購匯金額較小,加之目前香港開放的多種渠道的支付方式,讓購匯風險降低。

談及港險更適合的購買人羣,李翔分析,港險最適合在香港與大陸頻繁往返、旅居、留學的人羣購買。”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補充道,對於需要保障全球旅行的人,多元化保險組合的人,以及需要更高的投資回報的人而言,香港保險市場也是不錯的選擇。

針對常住大陸的居民,李翔表示,雖然赴港購險有很多理由(如成本低、門檻低、賠付高等),但是建議在購買前對自身身體的客觀狀況有清晰的認知,因爲香港保險交易採取的是“誠實信用原則”,即要求陳述義務落在投保人一方而非保險公司,對於該點如果能夠理解並遵守,那麼赴港購險風險將會顯著降低。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張志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