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日通報,2020年至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分別是6000餘人、9800餘人、9300餘人,近三成被告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國檢察機關3年間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逾2.5萬人,分析案件可知,絕大多數爲自然人犯罪,並且共同犯罪比例較高。

最高檢指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中,有的是行業“內鬼”泄露、倒賣個人信息,有的是通過黑客技術入侵後竊取,有的是通過網絡購買、出售,犯罪手段、方法趨於多樣化。這意味着司法機關查處難度更大。

被侵害的公民個人信息類型多樣,包括電話號碼、房產信息、車輛信息、信貸信息等。犯罪分子在獲取這些信息後多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

最高檢研判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包括行業“內鬼”泄露個人信息問題嚴重、APP(應用軟件)非法收集個人信息問題突出、網絡聊天工具淪爲個人信息交易渠道等。

據知,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持續高發勢頭,檢察機關將協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懲治力度,加強對上游信息採集、提供、倒賣等環節犯罪行爲的全鏈條打擊力度,重點聚焦金融、電信、房產、酒店、勞務中介等多發行業,依法從嚴打擊行業“內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爲促進源頭防範此類犯罪易發多發,檢察機關還將推動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常態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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