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風口下,直播賣白酒正在成爲不少主播的新生意,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在“替父賣酒”、明星忽悠式賣酒之類套路翻車之後,又出現了一個新“套路”,即以超低價名酒爲誘餌,吸引消費者停留在直播間,轉而推銷其他“高標價低折扣”且品質難辨的中小白酒品牌或渠道開發產品。有行業人士則表示,那些超低價茅臺是不是真實存在都不清楚。

搶不到的9.9元茅臺

北京市民陳先生平素愛喝上幾杯,近期在某直播平臺上,主播掛出的9.9元的53度飛天茅臺50毫升裝,讓他心動不已。在主播充滿熱情的介紹中,陳先生也跟着刷了幾波“666”、“要要要”,但一到要搶購茅臺的關鍵時刻,主播就會提出鏈接沒準備好,或者要爲“家人們送一波福利”,就開始推銷其他白酒產品。苦等30分鐘後,陳先生也沒有等到一次搶購茅臺的機會。

碰到同樣情況的消費者並不在少數,在微博上,有消費者稱,直播賣酒,都是撩半天,掛幾瓶50毫升的茅臺9.9元賣,然後帶其他貨,每次吐槽一句就立刻被拉黑了。還有消費者稱,四五個月了,直播平臺上一瓶茅臺也沒搶到。

第一財經記者在多個酒水直播間看到,不少中小酒水帶貨主播都有類似的情況,多數以低價名酒如茅臺、五糧液、賴茅、茅臺王子酒等作爲賣點,招攬用戶。

第一財經記者在一個直播間看到,鏈接的第一條就是9.9元的50毫升53度的飛天茅臺,雖然直播間只有幾十個觀衆,但主播依然賣力的張羅着生意。該主播在直播中表示,自己是新店開張,爲了招攬人氣,所以拿出一筆鉅款補貼“家人們”,而補貼的項目就是9.9元的50毫升飛天茅臺。

在直播過程中,主播不斷表示即將開始搶購茅臺,要求觀衆加主播關注並進入粉絲團,但每每氣氛烘托到即將上架搶購的時候,主播就會藉口鏈接沒準備好等理由,提出要先“送家人們一波福利”,轉而拿出另一款產品銷售。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該主播不斷賣力推薦的這款名爲開放30年王丙乾1935精裝品鑑版醬香型白酒,掃碼價爲1299元/組,主播號稱一單就補貼1000元,在和助理幾經“討價還價”後,主播把這款酒的最終價格降至79元/組,並不斷催促直播間裏的觀衆下單,稱第二天價格就會恢復正常。但在其他電商平臺上,第一財經記者發現也有同樣的產品在銷售,銷售價格並非主播所展示的1299元,而是94元到140元/組不等。

之後主播多次拿出小瓶茅臺表示即將搶購,但在烘托了一波氣氛後,主播又突然表示,還有“家人們”提出想買之前的醬酒產品,在和後臺討價還價一番後,稱又拿出最後3箱回饋大衆。在第一次記者觀看的半個多小時裏,9.9元的茅臺一直是棍子上的“胡蘿蔔”。

在另外一個直播間裏,主播表示馬上要搶購1499元的53度飛天茅臺,但並未透露最終搶購的數量是多少,而1499元的茅臺鏈接上線後立即顯示已售罄,並不清楚最終銷售了多少,對於消費者的質疑,該主播僅表示“信則有,不信則無”。

涉嫌消費欺詐

這些所謂福利的低價名酒是不是真的存在?

有大型連鎖酒商線上業務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上述主播的操作,大多是同一種套路,這些中小主播本身沒有自然流量,又不願意投放獲取流量。而爲了吸引自然流量,這些主播會通過遠低於市場價的名酒來招攬生意,再不斷通過忽悠把觀衆留在直播間裏,來做直播間留存數據。

據瞭解,這個留存數據對於直播間的質量會有很大的幫助。因爲從直播帶貨角度,最想拿到的是平臺推薦流量,平臺推薦流量本身免費且更精準,現在流量很精準,轉化更高,成交更高。

上述負責人表示,比如9.9元的茅臺,一般正規直播酒水帶貨的公號實際售價在250元~300元/瓶左右,成本很高,因此這些中小主播往往不會真的拿出來做流量,有的爲了避免平臺的懲罰,可能半個小時到1個小時才放一單,有的甚至是喊着送福利,但背後卻把鏈接秒上秒下,營造一種立刻被搶光的假象,而一般消費者根本無從判斷。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低價名酒聚攏人氣之後,相關主播所推薦的白酒大多是中小品牌或者開發產品,套路也很雷同,即高標價低折扣,而消費者往往就在主播的不斷催促和天花亂墜的話術中,下了單。

但實際這些產品折扣後未必就是“虧本放福利”,一位北京酒商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自己曾拿過一批懷莊的生肖酒,網上一般一箱直播賣199元左右,但就這樣,酒商還有利潤可賺。此外,很多主播自己並沒有庫存,只是分銷別人的產品。

北京京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現在是互聯網流量經濟,有關注度,有流量就會產生經濟效益,如果惡意通過特價商品吸引流量,消費者進入直播間後,僅僅以銷售少數商品,可能涉嫌構成消費欺詐。低價引流是指主播在帶貨過程中,使用明顯低於常規價格的貨品鏈接,通過捆綁銷售、誘騙打賞、低價引流等途徑,騙取平臺流量和佣金。該行爲嚴重影響消費者購物體驗,傷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對平臺正常經營秩序造成干擾。

許浩認爲,如果主播對帶貨商品標註高價格,卻以低價銷售,也同樣涉嫌價格欺詐。商品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實情況的手段,用一個較高價格欺騙、誘導特定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構成價格欺詐。

酒水帶貨仍待規範

相比於很多60、70後消費者偏向線下傳統渠道,隨着電商的普及,越來越多的80後、90後開始通過電商、直播帶貨等線上方式購買酒水。

但近年來,直播帶貨等新興渠道興起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新問題。

比如最早的“替父賣酒”套路中,各種各樣的女大學生,號稱畢業辭去高薪,決定幫父親代言美酒,這些推文還配上“父女”在車間、庫房、高粱地的合照。最終仁懷市市場監管局展開調查,認定其爲虛假宣傳。

此後,各種明星又成爲酒水直播間的常客,同時在直播間銷售酒水中,涉嫌以次充好、虛假宣傳等情況並不少見。

國家廣電總局曾發佈了《關於加強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詞,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同時,《網絡直播營銷選品規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監管政策和規範措施陸續出臺。

在多位受訪酒商看來,平臺方應繼續加強監管,保護正規直播商戶的利益,同時消費者也應理性消費,並保留好相關證據,避免喫虧上當。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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