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000622.SZ)前第一大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阳投资)持股经过数次流拍后,上述持股被抵偿至山东信托名下,以抵偿3.87亿元的债务。而厦门农商银行通过山东信托的信托计划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东权益变更在恒立实业1月11日晚间的公告进行过披露。不过,在不到三个月后,恒立实业的第一大股东或再次出现变动。3月13日晚间的公告显示,厦门农商银行拟于近期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开展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的恒立实业7600万股股票公开竞价转让。对于上述第一大股东可能再次变动的事项,深交所也发出了关注函,要求公司函询厦门农商行基础上,核查说明:定价依据、是否违反收购管理办法等。

以是否违反收购管理办法为例,深交所恒立实业要求核查说明,厦门农商行此次公开竞价转让所持恒立实业股份的原因及背景,转让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七十四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等相关规定;如是,请说明具体依据及理由;如否,说明公开拍卖事项后续安排。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手中的持股还没焐热的情况,厦门农商行便着急脱身甩卖。股权结构来看,厦门农商行所只能间接控制17.87%股权,上述持股显然不足以确保取得恒立实业的控制权,这或也正是厦门农商行急于脱手的缘由。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农商行取得这部分恒立实业的股权也充满着戏剧性。在北京中院作出(2022)京01破申7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华阳经贸、华阳投资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仍然对华阳投资的持股实施完成了以物抵债的执行裁定。不过,从时间轴来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的时间点是在2022年11月14日,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裁定的时间点是在2022年12月28日,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时间显然晚了一步。

作为厦门农商行这类金融机构来说,其急于将资产变现的逻辑可以理解。不过,在短时间内第一大股东股权的快速变化,恒立实业的未来无疑将再次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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