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紀檢監察報 “現在真的很後悔,一輩子都完了……”近日,在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警示教育大會上,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機關黨委原副書記殷作勤在警示片中的懺悔令人警醒。 此前,在贛榆區委涉海問題專項巡察中,區紀委監委收到巡察移交的“海域使用權審批存在拆分審批、手續不完善”的問題線索,隨即成立覈查組進行覈實。 經調閱海域使用審批臺賬資料,覈查組瞭解到,每宗海域確權檔案由海域使用申請書、海籍調查表、海域使用公示等資料組成。正常情況下,海域公示面積與確權面積必須一致。然而,覈查人員卻發現,2015年3月紫菜養殖戶李某確權的一宗海域,公示面積爲213.44公頃,最終確權面積卻是241.87公頃。 同時,海域使用申請書的界址示意圖顯示,此宗養殖用海爲一塊長方形海域,四點座標分別用1-2-3-4標識,並備註具體經緯度。然而,公示的四點座標與確權發證的座標均不一致。經請專業人員在海圖上進行座標比對,確權海域界址四點座標竟比公示時由南向北移動630米。 之後,覈查人員又發現2017年2月,李某確權的一宗海域存在同樣的問題,確權發證面積比公示面積大92.05公頃。 海域界址座標“自動漂移”背後到底有何原因?帶着疑問,覈查組找到當時的負責人殷作勤談話。 “第一宗海域當時可能存在工作失誤,海域使用項目審覈委員會研究後,發現佔用航道,便對座標進行了調整。”面對覈查組提出的疑問,殷作勤解釋。 “重新佔用海域要進行報批,爲什麼私自調整並將確權面積增大?” “當時怕挨領導批評,就擅作主張矇混過去了,確實做得不對。” 殷作勤低頭說。 “那另一宗海域呢?”覈查人員順勢追問。 “李某經常請科裏喫飯,關係比較好,他提出能否增大面積,我心存僥倖,就在審批後私自調整了……”殷作勤眼神裏閃過一絲慌亂。 最終,在多方證據印證下,殷作勤交代了實情。原來,李某多次宴請殷作勤,請託爲其確權海域。殷作勤自認爲海域座標差別細微,不容易被發現,在海域已公示並經海域使用項目審覈委員會研究後,擅自讓座標“自動漂移”,增大面積,再以新面積重新填寫海域申請書,修改批覆文件的附件,兩次爲李某增加用海面積120餘公頃。3年中,殷作勤先後爲李某確權5宗海域,收取李某好處費15萬元。 經查,殷作勤利用職務便利在海域使用權確權、續期、轉讓、變更及用海糾紛調解過程中,爲多名用海人及公司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43萬餘元。最終,殷作勤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針對案件暴露的違規用海、違規發包突出問題,該區紀委監委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海域確權審批不規範、海域使用金管理混亂、海域執法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下發監察建議,推動強化海域資源國有平臺收儲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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