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方日報

商品房管道燃氣初裝費存爭議?

連州助千名業主領回350多萬元退款

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津 通訊員/肖瀅)原本屬於納入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的管道燃氣初裝費,卻由每戶業主向燃氣公司繳納,此舉屬於違規收費!經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投訴案進行調查處理,爲1130戶業主辦理退款350.3萬元,切實爲消費者挽回損失,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規劃紅線範圍內燃氣工程

安裝費由開發商承擔

2022年4月,連州市某新建商品房小區業主向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稱,業主購房時根據開發商的要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條件中註明不配套管道燃氣到戶的條款,要求每戶業主向燃氣公司繳納3100元管道燃氣初裝費。後來,業主通過各渠道瞭解到,新建商品配套建設規劃紅線範圍內的燃氣工程安裝費用,統一納入商品房開發建設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燃氣公司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買受人單獨收取。

業主認爲,小區未配套管道燃氣,要求業主自行繳費安裝管道燃氣違反了國家的規定,希望監管部門予以調查。

經過細緻調查,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約談了某天然氣公司,告知其不得向規劃紅線範圍內小區業主收取管道天然氣初裝費,規劃紅線範圍內小區天然氣初費應由小區開發商承擔。在該局努力下,截至2022年12月,處理規劃紅線範圍內問題小區3個,爲1130戶業主辦理退款350.3萬元,切實爲消費者挽回損失,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簽訂合同前要認真查看條款

新建商品房小區管道天然氣初裝費是否應由小區開發商承擔?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員介紹,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粵發改規〔2018〕10號)第十九條“……與城鎮居民住宅配套建設的規劃紅線範圍內的管網建設費用,計入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在房價之外另行收取……”的規定,規劃紅線範圍內的燃氣管網建設費用應由小區房地產開發商計入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在房價之外另行收取。本案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應當將燃氣管網建設費用轉嫁至業主承擔,燃氣企業應當向消費者退回燃氣管網建設費用。

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需提高防範意識與維權意識,購買商品房需謹慎,簽訂合同前要認真仔細查看合同條款,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涉及收費的項目、違約責任等;注意妥善保存好樓盤與中介的宣傳資料、購房合同、消費憑證等證據,在消費過程中發現經營者存在價格違法行爲或者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