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吴兴区、德清县和安吉县教育部门近日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分别出台《德清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吴兴区教育局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同时推动4所民办学校按规定提取校内资助资金458万元,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校内资助资金监管,维护困难学生利益。

“去年,我们在开展全市教育均衡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时,重点关注各类学生资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4所民办学校未按规定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和使用的监管,对以前年度应提未提资金进行补提,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审计建议。

据悉,市教育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区县教育部门督促4所民办学校在补提以前年度资助资金的基础上,按文件要求及时提取当年资助资金。同时,将重点规范化检查全市民办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实现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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