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广西南宁横州市地处广西中南部、珠江流域上游,背靠大西南,是重要的森林富集区、林业集中区,生态优势明显,森林资源十分丰富。

横州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坚持以“林”为重点、“长”为核心、“制”为关键,构建起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林业高质量发展。其中,自林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横州镇以林长制为抓手,探索设立森林资源管护“微网格”,共设镇级林长2名,镇级副林长4名,村级林长6名,生态护林员16名,全镇各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73次,筑起全民护林屏障。

林长护林,筑起全民屏障。横州市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市、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全市共设市、乡、村三级共设立林长313名,其中市级林长2名、乡(镇)级林长38名(含国有单位设立的林长)、村级林长273名。全市形成了市级林长包乡镇、乡(镇)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入网格的分区责任体系,让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携手治林,构建全新格局。横州市充分发挥林长制和公益诉讼检察在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作用,出台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模式,促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森林资源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多部门联合开展森林执法,严厉查处滥伐、盗伐林木,乱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非法调运疫木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形成部门联动、有效追责、层层监管的涉林执法链条,进一步夯实森林资源保护基础,筑牢林业生态保护防线。今年以来,该市立案查处涉林行政案件108件,处罚94人次,涉及林地面积14.59公顷,收缴罚没款共计410.0817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植树造林,建起“生态银行”。横州市积极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文章。今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3.142万亩,中幼林抚育面积9.6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51.65万株。同时,该市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养殖)基地+龙头企业+产品深加工”一体化建设,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横州市林长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