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麗江日報

本報訊(通訊員 和克強 和冠南) 3月16日,古城區城管局對城區違法停車和無牌電動車開展整治。

在福慧路麗龍超市門口,違規停放的自行車和電動車佔據了人行通道,對過往行人交通造成影響。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後開展宣傳教育,並對違停非機動車輛採取拖移處理。

“此次整治行動主要是針對城區內車輛亂停亂放,私自佔用停車泊位,未經註冊登記、懸掛號牌就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車,以及駕駛電動車時,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爲。”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元建櫻介紹,爲了進一步規範城區車輛通行及停放管理,創造整潔、有序、順暢的城市道路環境,古城區人民政府於3月13日發佈了《關於開展城區違法停車和無牌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公告》,古城區城市管理局立即聯合多部門共同開展爲期一個月的違法停車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

據悉,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執法人員將實行全天候巡邏查處,採取現場處罰、拖移車輛等措施,同時利用媒體進行曝光處理。從3月13日開始,區城市管理局對城區內亂停亂放的電動車輛進行拖移,以口頭教育爲主,通過學習相關的法律條例增強車主規範行駛和停車的安全意識。截至目前,已收治違停車輛35張,宣傳教育38起。

元建櫻也呼籲,廣大市民停放車輛時要在劃線的停車泊位內依次、有序、順向停放,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電動車行駛時要佩戴頭盔、懸掛號牌,通過共同維護城市秩序,創建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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