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兰艳)昨日从市招考局传出消息,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下月开始。

按照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程序,严格控制等级比例。本年度思想品德维度评定等级由毕业评价分数确定,“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分数为15分以上至20分、10分以上至15分、5分以上至10分、5分及以下。其他四个维度等级以学校为单位按比例确定,评定为“A”等的人数比例要严格控制在50%以内;经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受奖励的学校,“A”等的人数比例可上浮3%。

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各维度分数按七年级占比30%、八年级占比30%、九年级占比40%的权重计算,依据毕业评价分数确定“A”“B”“C”“D”四个测评等级,分别对应4分、3分、2分、1分计入中考总分,满分为2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A”“B”等级的学生名单要在学校进行公示;被评为“C”“D”等级的学生,学校要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记录存档。

按照方案,我市要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确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各初中学校要在4月7日前完善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在初中三年学习期间的全部过程性表现信息,作为评定结果认定的主要依据。

各初中学校要在4月14日前登录荆门教育网(http://jyj.jingmen.gov.cn/art/2023/3/10/art_3035_962113.html)下载“荆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录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于4月21日前将评定的分数、等级进行确认、公示,评价结果送家长签字确认。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复议,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公开回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学校初中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准确性、全面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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