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證監局披露了《關於對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發現該分公司存在以下問題: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員工不足5人,且未在5個工作日內向重慶證監局報告,也未在30個工作日內將人員調整至規定要求;對私募基金產品所使用的評級規則中未包含私募基金產品投資集中度因素;未通過專門的技術系統對員工使用微信開展基金營銷宣傳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實施留痕和監控。

根據有關規定,重慶證監局決定對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該分公司應切實強化從業人員管理,規範基金宣傳營銷和產品風險評估,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原標題:基金宣傳營銷不規範 好買基金重慶分公司被警示)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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