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泰州银保监分局发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3号),据罚单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公司及两名员工被处罚。

人保财险兴化支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员工挪用保费;内控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泰州银保监分局罚款42万元。

申某岚对人保财险兴化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管理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2万元。

钱某琴对人保财险兴化支公司员工挪用保费负直接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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