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金融一線消息,泰州銀保監分局發佈了一批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泰銀保監罰決字〔2023〕1號-3號),據罰單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興化支公司及兩名員工被處罰。

人保財險興化支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員工挪用保費;內控執行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爲,被泰州銀保監分局罰款42萬元。

申某嵐對人保財險興化支公司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負管理責任,被監管警告並罰款2萬元。

錢某琴對人保財險興化支公司員工挪用保費負直接責任,被監管警告並罰款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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