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就其對瑞信發行的額外一級資本債券(AT1)完全減記的依據發表聲明,稱“由於對瑞信資本工具(即所謂的AT1債券)的大量詢問,FINMA提供了有關減記這些工具的基礎的信息。FINMA已指示瑞信完全減記其AT1工具,並立即通知相關債券持有人。二級債券不減記。有關個別債券的問題應向資本工具的發行人提出。”

此前,在瑞信緊急出售過程中,其價值170億美元的AT1債券被減計爲零。此舉也讓該類債券持有者血本無歸。

最新消息顯示,來自美國的投資者在憤怒之下決定起訴。此前已有瑞士、美國和英國的律師正在與各地AT1債券持有者討論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

FINMA解釋減記邏輯

FINMA在最新聲明中解釋道,其減記瑞信的AT1債券,依據的是瑞信債券發行說明書和瑞士聯邦政府委員會的《關於額外流動性援助貸款和瑞士國家銀行向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銀行提供流動性援助貸款的聯邦違約擔保的緊急法令》(下稱“緊急法令”)。

其中,在瑞信債券發行說明書中,根據合同規定,AT1債券將在生存能力事件(viability event)中完全減記,特別是在獲得政府特別支持的情況下。

FINMA稱,由於瑞信於2023年3月19日獲得了由聯邦違約擔保所擔保的特別流動性援助貸款,因此該銀行發行的AT1工具滿足了這些合同條件。

瑞信的AT1債券募集書中表明,其觸發條件是普通股權一級資本(Common Equity Tier, CET1)比率低於7%或發生“生存能力事件”,若公司發生“生存能力事件”,AT1債券會被自動且永久減記爲零。

中金公司研報表示,瑞士信貸官網公佈的高觸發資本工具基本全部是AT1,因此其觸發的條件是CET1小於7%或者發生生存能力事件。突發事件觸發時需要瑞士信貸通知持有人(只有CET1

“瑞士信貸在3月16日宣佈將通過擔保貸款工具和短期流動性工具從瑞士央行獲得500億瑞士法郎的借款,雖然瑞信官方表示沒有觸發生存能力事件,但在股權未清零的情況下最終還是清零了AT1也成爲了市場熱議焦點,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其他AT1資本工具的價格重估。”中金公司研報稱。

FINMA繼續解釋道,“2023年3月19日,瑞士聯邦委員會頒佈了《緊急法令》。該條例還授權FINMA命令借款人和金融集團減記AT1。”

因此,根據上述合同型協議和緊急法令,FINMA指示瑞信減記AT1債券。

FINMA首席執行官安格恩(Urban Angehrn)表示:“週日(20日),可以找到保護客戶、金融中心和市場的解決方案。在此背景下,十分重要的是瑞信的銀行業務可繼續順暢無間斷地運作。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FINMA並公佈了所有受影響的公開發行的AT1工具的清單。

七百五十多名與會者參加訴訟討論會

在FINMA再次出文解釋之前,不少憤怒的投資者已決定起訴。其原因在於,在瑞信緊急出售過程中,其價值170億美元的AT1債券被減計爲零的行爲讓該類債券持有者血本無歸。

正如中金公司在研報中所解釋道,根據巴塞爾協議Ⅲ對銀行資本清償順序的相關規定,最先被清償的資本爲普通股權一級資本(Common Equity Tier, CET1),其次爲AT1債券。但在此次瑞銀收購瑞信過程中,清償順序靠前的普通股東權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護,但相對更加安全的AT1債券卻反而被全額減記,與巴塞爾協議Ⅲ的清償順序相悖,這引發了債券持有人的恐慌情緒。

最新消息顯示,來自美國的投資者在憤怒之下決定起訴。此外已有瑞士和英國的律師正在與各地AT1債券持有者討論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

“合同是用來兌現的。”阿帕盧薩管理公司(Appaloosa Management)的億萬富翁創始人泰珀(David Tepper)對此表示:“如果這種情況繼續存在,如果政府可以在事後修改法律,你怎麼還能相信在瑞士或在歐洲發行的任何債務證券。”

泰珀是針對陷入困境金融公司最成功的投資者之一。2009年,他押注美國銀行不會在上次金融危機期間被國有化,從而賺取了數十億美元。在瑞信陷入混亂之際,阿帕盧薩管理公司購買了一系列瑞信的高級和次級債務。

同樣持有瑞信 AT1債券的RBC BlueBay首席投資官道丁(Mark Dowding)表示,瑞士“看起來更像是一個香蕉共和國”。他的Financial Capital Bond基金本月下跌了12.2%。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和Pallas Partners是代表債券持有人的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律所在22日主持了電話會議,有七百五十多名與會者參加。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律所合夥人伊斯特(Richard East)表示,瑞銀合併瑞信的交易是“一項僞裝成合並的決議”,並指出歐洲央行和英國央行的聲明與瑞士的做法保持了距離。

“當其他監管機構禮貌指出他們在一項決議中會尊重普通優先事項時,你就知道出了問題,”他補充說。

此前,歐盟單一處置委員會、歐洲銀行管理局和歐央行監管部門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全球金融危機之後,在金融穩定委員會建議的改革下,歐盟實施的決議框架內,特別規定了對於陷入困境的銀行的股東和債權人應承擔損失的順序。”

“普通權益工具(CET1)是最先吸收損失的,只有在它們被充分使用之後,纔會要求減記AT1。”上述聲明重申道,“這種方法在過去的案例中一直被應用,並將繼續指引歐盟單一處置委員會和歐洲央行銀行監管部門在危機干預中的行動。”

“AT1現在和將來都是歐洲銀行資本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上述聲明重申。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律所正着眼於多個國家的訴訟。潛在途徑包括以侵犯投資者財產權或任意行使自由裁量權爲由對FINMA的行爲提出質疑。該公司還在調查瑞信是否會對向投資者作出的陳述的不當銷售負責。

Pallas Partners也在22日下午與潛在客戶舉行了電話會議。該律所創始合夥人哈里森(Natasha Harrison)表示:“有一個很好論據表明,就在3月14日,瑞信的財務安全還存在虛假陳述和錯誤陳述”。

據統計,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PIMCO)和景順投資有限公司是瑞信AT1債券的最大持有者,而BlueBay和Legg Mason也等均爲瑞信AT1債券的長期持有者。Algebris Investments、Lazard和GAM運營的基金則是受到AT1債務更廣泛拋售重創的基金經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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