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二审稿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不得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会上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调研本市规范性文件数据现状,建设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接轨的高标准数据库。

关注 1

学校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销指定商品和服务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规定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伤害的安全隐患。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防控学生欺凌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制度,要求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设施、卫生环境等符合标准。

补充学校心理健康干预和开展法治教育的支持措施,明确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增加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关注 2

对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荐服务作规定

此前的调研中,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打赏、算法推荐、在线教育,以及预防网络暴力等问题高度关注,要求加强管理和规范。

为此,二审稿强化了网络保护责任,增加网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网络保护职责,以及学校和监护人的保护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记者了解到,二审稿提出,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网络暴力预警预防机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应当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关注 3

线上直播类培训应设置合理时段

二审稿还细化了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在线教育等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提出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内容审核相关规定,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线上直播类培训应当设置合理的时段、时长,保证未成年人休息时间。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网络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引导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

关注 4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纳入接诉即办体系

二审稿还增加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相关内容,提出市、区人民政府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改造,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运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明确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纳入接诉即办工作体系,规定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受理的咨询、检举、控告和报告纳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

新京报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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