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會上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二審稿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不得推送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爲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爲、誘導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會上還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關於市十五屆人大以來暨2022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將調研本市規範性文件數據現狀,建設與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接軌的高標準數據庫。

關注 1

學校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銷指定商品和服務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二審稿回應社會關切,突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護。規定監護人應當爲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傷害的安全隱患。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應對突發事件、防控學生欺凌和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的制度,要求學校、幼兒園的教育教學設施、衛生環境等符合標準。

補充學校心理健康干預和開展法治教育的支持措施,明確建立學生體質監測制度。增加學校、幼兒園不得安排未成年人蔘加商業性活動的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推銷或者要求其購買指定的商品和服務。

關注 2

對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薦服務作規定

此前的調研中,代表和社會各方面對網絡遊戲、網絡直播打賞、算法推薦、在線教育,以及預防網絡暴力等問題高度關注,要求加強管理和規範。

爲此,二審稿強化了網絡保護責任,增加網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網絡保護職責,以及學校和監護人的保護義務,爲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記者瞭解到,二審稿提出,對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網絡暴力預警預防機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應當便利未成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推送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爲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爲、誘導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關注 3

線上直播類培訓應設置合理時段

二審稿還細化了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在線教育等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未成年人保護義務。提出以未成年人爲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內容審覈相關規定,不得插入網絡遊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線上直播類培訓應當設置合理的時段、時長,保證未成年人休息時間。

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完善網絡社區規則和用戶公約,引導規範未成年人的網絡行爲。不得違反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註冊並登錄網絡遊戲,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關注 4

未成年人保護熱線納入接訴即辦體系

二審稿還增加了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相關內容,提出市、區人民政府推進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推動城市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改造,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和設施的建設、運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適合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和設施。

明確將未成年人保護熱線納入接訴即辦工作體系,規定將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受理的諮詢、檢舉、控告和報告納入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體系。

新京報記者 張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