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同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潘红) 为扎实推进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质量,努力推动“志愿大同、诚信大同、文明大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增强人们关爱家园、保护环境意识,积极营造文明城市氛围,日前,市文明办向各县(区)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直和驻同相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景区)、文明村镇以及各志愿服务团体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美丽大同 有我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市文明办要求全市18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和各单位工作人员、各社区小区居民发动起来,结合区域分工和相关职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起志愿服务项目。各单位在中国志愿服务网自行申请相关志愿服务项目,并为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长。各单位所属区域开展文明劝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礼让、文明服务、文明执法、微笑服务等相关活动,并发起清扫垃圾、拾捡烟头等保护“母亲河”、爱护“美丽家园”、维护“大同蓝、大同绿、大同清”等环保志愿服务项目,确保公共场所和城乡社区无垃圾无烟头无废弃物,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符合文明城市标准。要将“文明劝导、人人参与”“文明交通、人人有责”“遵守秩序、爱护公物”“文明创城、爱卫有我”“垃圾分类、环保有我”“环卫志愿者、街区美容师”“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捡烟头、美社区、美庭院、我健康”“文明创城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分享”等作为宣传口号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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