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證券報

“真淨值”對銀行理財機構及投資者而言,都是“去僞存真”的改變:投資者應理性應對理財產品淨值波動,銀行及理財公司更應提前做好產品佈局、進一步提升投研能力

◎記者 黃坤

銀行理財產品再現提前“退場”現象。

據上海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華夏理財、交銀理財、盛京銀行、寧銀理財等多家銀行及理財公司近期宣佈提前終止部分理財產品。

“提前終止”是銀行及理財公司在積極適應“真淨值”所呈現的新市場特徵,但也造成了部分投資者對機構產生不信任情緒。“提前終止產品能夠幫投資者及時止損,避免後續更大傷害,有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理財公司可爲投資者選擇更穩健的替代產品,創造更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一位銀行理財人士告訴記者。

部分理財產品提前終止

今年3月,多家銀行及理財公司宣佈提前終止部分理財產品。華夏理財擬定於3月21日提前終止“華夏理財ESG混合偏債型一年定開理財產品2號”,22日提前終止“華夏理財權益打新一年定開理財產品1號”,並在產品最後開放期內,不再接受新的申購申請。

交銀理財發佈公告稱,根據市場及投資運作情況,公司於3月16日提前終止“穩享精選資產1年定開202201理財產品”,該產品成立已一年有餘,業績比較基準4.10%。

“投資者可在最後一個開放期提交贖回申請,公司將按理財產品合同約定確認辦理;若未提交贖回申請,投資者持有的理財產品將在提前終止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進行產品終止確認,清算份額淨值爲產品提前終止日的產品份額淨值。”交行理財經理告訴記者。

盛京銀行宣佈,公司於3月9日提前終止“盛京銀行添益系列理財產品六個月定開67 期”理財產品,並按照提前終止日前一工作日的產品淨值兌付客戶持有的理財產品份額。

記者注意到,寧銀理財“皎月積極進取掛鉤型開放式理財”33號和35 號兩款理財產品,原定產品到期日分別爲2026年12月9日、2026年12月16日,現分別於今年3月9日、3月16日提前到期。

爲何提前終止產品

記者梳理發現,對於近期多款理財產品提前“退場”的情況,部分銀行及理財公司給出了“爲最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利益”“據市場及投資運作情況”“爲保障消費者利益”“避免造成投資損失”等解釋。

“部分理財產品提前終止,更多是因爲產品運營過程中存在問題。”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分析稱,部分產品受市場影響,淨值波動加大,少數業績欠佳的產品因贖回等因素導致產品規模收縮,可能引發機構提前終止少數產品的運行。

“當市場表現不及預期時,爲保護投資者權益,機構提前終止理財產品,不失爲一種好的選擇;同時機構也可以減輕業績壓力和管理規模壓力,優化產品佈局。”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告訴記者。

此外,也有銀行理財人士向記者透露,參照行業情況,針對部分淨值波動較大,客戶投訴較多,而且銀行的分支行牴觸較多的產品,銀行方面會考慮提前終止運作。

受“業績未達標”等影響,銀行理財業務投訴量較高。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的《關於2022年第四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22年四季度涉及理財類業務投訴4476件,佔投訴總量的6.4%,是銀行業務投訴的重點。

理性看待“提前終止”

“真淨值”對銀行理財機構及投資者而言,都是“去僞存真”的改變。投資者應理性應對理財產品淨值波動,銀行及理財公司更應提前做好產品佈局、進一步提升投研能力。

“隨着淨值化轉型的逐步推進,產品提前終止的情況還會出現。”普益標準研究員王麗婷告訴記者,產品的淨值隨市場行情波動,投資者將會靈活調整投資資金,影響產品管理規模;綜合考慮客戶訴求、經營成本和投資收益等方面,業績表現不佳、淨值波動大、管理規模小的產品提前終止屬於正常現象。

投資者應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理性看待淨值波動、理財產品“提前終止”。一般而言,由於淨值波動較大導致產品收益率未達到投資者預期收益目標,若機構堅持繼續運作下去將無法保障投資者利益,甚至造成投資者本金損失。

“理財產品提前終止有利於投資者及時止損,有利於機構節省精力打造拳頭和績優產品,同時協助投資者重新進行資金規劃,以進一步貼合客戶需求。”普益標準研究員黃詩慧稱。

銀行理財公司除提前終止產品外,更應從根本上“下手”,提高主動管理能力,尤其是投研水平,方能真正應對淨值波動。

“長期來看,伴隨理財公司和理財業務規範化發展,產品譜系更加豐富,投資者對‘固收+’和權益類產品的需求不斷提升。”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銀行理財公司須根據自身業務佈局,不斷建設、完善投研能力,提高對市場信息和動態的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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