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3月24日,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透露,4月7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於正式實施《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提取通知》)和新修訂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下稱《貸款規定》)。

公積金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方面,《貸款規定》進一步加大了對購買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購房、購買綠色建築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不同情形,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浮20%、30%、40%。

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20%。

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爲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築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30%。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30%;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爲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築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

政策調整後,滿足條件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可由原來的90萬元提高至126萬元。(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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