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據披露,18C章將特專科技公司分爲兩類:已實現有意義商業化的“已商業化公司”以及“未商業化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益達到2.5億港元即爲“已商業化公司”,否則就算作“未商業化公司”。

一直以來,特專科技公司因紮根新興賽道,發展潛力受到市場看好。但由於發展歷程較短、前期投入時間較長等原因,特專科技公司存在着商業化程度不高、尚未實現盈利等情況,難以滿足現有上市制度下港股主板對盈利、收益或現金流量的要求。

此次,18C章考慮到特專科技公司的特質,放寬了對收益及盈利的要求,將市值、研發投入佔比等作爲上市標準,同時增設了歷史融資等門檻來保護投資者。涉及行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等。

“2018年,生物科技板塊推出時,幾個月後就迎來了第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上市,令香港很快成爲了全球第二的生物科技集資中心。本次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新規,也受到許多公司的歡迎。”伍潔旋表示。

安永華南區科技、媒體與電信行業審計服務主管合夥人曾文元向上海證券報記者透露,目前已有不少公司前來諮詢18C上市規則,有意通過該渠道登陸港股。

將吸引更多“獨角獸”登陸港股

值得關注的是,在最終實施的上市規定中,港交所對市值、研發開支比例等作出了調整。

其中,在市值方面,已商業化公司的市值門檻降低爲“不低於6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市值門檻降低爲“不低於100億港元”。

在研發開支比例方面,最終實施的上市規則,對已商業化公司要求的最低門檻爲“不低於15%”。同時,港交所針對“收益達1.5億港元但低於2.5億港元的未商業化公司”,增設了不低於30%的研發開支比例門檻。

香港華夏證券行政總裁王榮昆認爲,目前上市規則文件中對已商業化特專科技公司登陸港股的門檻爲60億港元估值,已是“準獨角獸”,本次上市規則的修訂有望使更多細分領域的“獨角獸”登陸港股市場,增強港股市場的吸引力。

曾文元也表示,從18C章的規則設定來看,滿足其市值、歷史融資等要求的特專科技公司基本能達到“獨角獸”級別。“比如自動駕駛領域的公司,它們因爲前期投入比較大、投資期比較長,所以市值相對更容易達到港交所要求的標準。”他說。

爲加強對散戶投資者的保障,港交所在特專科技公司上市規則作了相關條款設計,包括要求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前必須引入資深獨立投資者,在IPO過程中將至少一半的發售股份分配給獨立定價投資者等。

“港交所最終確定的18C上市規則,是在控制風險和市場需求之間做了一定平衡。以前符合18C要求的新興科技公司可能大都會傾向於考慮在美股上市,現在港交所通過規則修訂,這些公司或會被吸引回到港股上市。”曾文元表示。

引入資深獨立投資者報價

爲確保特專科技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流程嚴謹穩健,港交所用了新的界定詞“獨立定價投資者”來定義獨立投資者的類型,並進一步將“管理資產總值、基金規模或投資組合規模至少達10億港元的其他類型的獨立投資者”增加到獨立定價投資者的範疇。

“對未盈利公司的估值定價,機構一直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有了更多的獨立資深投資者報價,就能對公司有全方位的瞭解,機構能夠參考前幾輪估值,對首次公開發行的定價也將更有效。”華通證券國際CEO周凱認爲,引入更多資深獨立投資者,有望令公司上市之後股價更穩定。

3月24日,香港特區政府發佈《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有意推動香港發展成爲全球家族辦公室樞紐。

周凱認爲,隨着香港特區政府發表政策宣言,單一家族辦公室有望獲利得稅豁免,全球家族辦公室有望在香港開展業務,投資範圍包括在港交所上市的股票等。

王榮昆告訴記者,市值較大的特專科技公司登陸港股資本市場後,有望納入港股通。若公司市值在50億港元以上,且成交量、流動性等符合港股通要求,則有可能引來南向資金,擴大投資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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