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記者 張瓊斯

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銀保監會3月24日發佈的信息顯示,2020年至2022年,銀保監會聚焦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制等突出亂象,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按照標本兼治、分類施策、統籌推進的原則,深入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2020年,銀保監會發布了《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三年來,監管部門以加強黨的領導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爲治理效能,以重拳整治亂象促進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規範管理,以完善制度機制增強自上而下的內部風險控制能力,推動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建設邁上新臺階。

清退違法違規股東3600多個

推進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是三年行動方案中的首要任務。三年來,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進一步深化——推動黨建入章,建立黨組織前置研究機制,建設“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將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作爲中小機構改革化險的重要抓手。

銀行業保險業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亂象治理成效顯著。銀保監會指出,股權結構混亂、股東行爲失範、違規關聯交易猖獗,是近年來中小銀行保險機構經營亂象叢生的重要原因。三年來,銀保監會嚴把股東資質關,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爲,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優化股權結構,並加強了基礎制度建設。

具體看,銀保監會加強股東資質的穿透審查,按照“一控兩參”要求,依法規範非金融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同時堅決將不合格投資者擋在門外,三年來已清退違法違規股東3600多個,轉出違規股權270億股;有力查處了一些不法股東通過隱祕手段違規入股控制中小銀行保險機構,三年來已對近4000名違法違規股東權利進行了限制,對700人次銀行保險機構責任人員採取處罰措施,責令機構內部問責6000多人次。

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

激勵約束機制是銀行保險機構經營管理的指揮棒。三年來,監管部門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構建起風險與收益兼顧、長期與短期並重、體現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激勵約束機制。

首先,督促建立穩健的考覈機制和科學的業績觀。銀保監會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扭轉業績考覈中的短視化傾向,強化業績考覈的風險導向,改變一味追求資產盲目擴張的發展戰略。三年來,銀保監會及時查處了大量違規設置時點性考覈指標、風險合規指標比重過低等突出問題,予以嚴肅處理,起到了震懾作用。

其次,倡導建立精神激勵與物質激勵並重的激勵模式。銀保監會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探索多種非物質激勵方式,着力強化社會主義國有金融機構員工的職業榮譽感,激發員工爭先創優等更高層次的精神追求,堅決破除“金融精英論”“唯金錢論”等錯誤思想;支持銀行保險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探索建立中長期激勵機制,將員工激勵與機構長遠發展更好結合起來。

最後,健全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機制。銀保監會稱,截至目前,95%以上機構已制定並實施了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別是在一些高風險機構,相關制度爲追究違規高管責任、挽回資產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併重組期間,對61名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追索扣回績效薪酬3359萬元。”銀保監會披露。

提升銀行保險機構風控能力

治理主體履職能力高低直接決定着公司治理成敗。銀保監會稱,提升銀行保險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及其成員的履職水平,是三年行動方案的一個重要着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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