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晚报

一药贩大量收药倒药终获刑

提醒大家别开出来药再卖给贩子

本报讯(记者张宇 通讯员佟家伊)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倒卖“回流药”案件进行宣判,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信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法官同时提示全体医保参保人员,切勿一时贪图小利累计成大祸,如多次、长期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构成诈骗罪,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至2021年12月间,被告人信某在房山区等地,从医保参保人员手中低价收购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后倒卖牟利,涉案金额为17万余元。审理发现,被告人信某通过前往老年人密集居住的小区散发收药小卡片,从老年医保参保人员手中收购药品进而加价出售。从医保局调取的医保明细证实,涉案老年医保参保人员本人因确实患病,所以在开药时让医生按照最大用药量开出医保药品,或针对同一病症一次开出多种医保药品,但自己只按照较小的药量服用,或者只服用其中一、两种医保药品,剩余医保药品出售给被告人信某。

因此,被告人信某从老年医保参保人员手中收购的药品应认定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信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审理法官表示,以倒卖医保骗保药品为业的不法分子,利用某些医保参保人员贪图“蝇头小利”偶尔骗购医保药品的行为,采取“一对多”的方式从医保参保人员手中收购骗保药品,进而加价销售,其累计的危害重大,亦是“回流药”形成产业、市场的关键因素,应予严厉打击。另外,享有医保的人员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实际上是骗取国家的医保基金,是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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