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現年74歲的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獲刑5年、被罰4億元。

就在去年4月,喬天明的兒子喬愚正式出任劍南春副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喬天明因行賄、私分國有資產被判5年罰4億元

據“樂山中院”微信公號,2023年3月24日下午,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喬天明行賄、私分國有資產案,對被告人喬天明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億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億元;私分的國有資產及其相應收益予以追繳,返還四川省綿竹市人民政府。

經審理查明:2001年1月4日,喬天明經綿竹市人民政府任命爲劍南春集團董事長。2003年劍南春集團改制,喬天明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在2006年至2012年期間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38萬元。改制期間,被告人喬天明夥同他人,通過僞造財務資料等方式隱匿國有資產2.635736億元歸改制後的劍南春集團所有。

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喬天明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爲構成行賄罪。國有公司劍南春集團違反國家規定,在改制過程中隱匿國有資產轉爲改制後的劍南春集團所有,喬天明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爲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且數額巨大,應依法懲處。喬天明犯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部分羣衆代表旁聽了宣判。

據公開報道,2015年開始,喬天明被相關部門調查。2017年初,喬天明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2017年底,其取保候審被取消。

2018年9月,四川門戶網站“四川在線”報道,9月12日至14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劍南春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喬天明犯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並稱將擇期宣判。如今,距離該案公開審理已過去了四年半。

礦工出身,一路做到劍南春集團“一把手”

喬天明出生於1949年,現年74歲。他自1982年進入劍南春酒廠,歷任劍南春酒廠副廠長、總經理等職務,並於2000年起擔任劍南春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

據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旗下“上游新聞”報道,喬天明回憶稱,自己是礦工出身,靠着自我推銷介紹被劍南春集團前身綿竹酒廠接收,短短兩年就升任黨辦副主任。

20歲出頭的喬天明在礦區當了多年工人,1978年,喬天明被派到黨校學習。1982年,32歲的喬天明爲了解決夫妻兩地分居開始跑調動。據他在自傳裏的回憶,那時還沒有請客送禮的現象,完全靠自我推銷介紹,被綿竹酒廠接收,兩年後就升任黨辦副主任,接手酒廠的行政工作。

據報道,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劍南春整頓,喬天明被調離領導崗位,不久又東山再起。

1989年,酒企從計劃轉向市場,喬天明出任負責銷售的副廠長,解決了當時劍南春產品滯銷問題。1996年,喬天明擔任劍南春集團常務副董事長、總經理,4年後出任劍南春集團的“一把手”。

在喬天明治下,劍南春在全國打響知名度,一躍與茅臺、五糧液並稱“茅五劍”。據央廣網報道,2003年,劍南春邀請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到劍南春參觀訪問,又在2004年白酒提價潮中贏得市場機會,當年銷售額約25億元,而同時代茅臺的營收約30億元,與劍南春同爲“川酒六朵金花”的五糧液營收超60億元,瀘州老窖營收約12億元。

也正是在2003年,喬天明主導劍南春改制,爲劍南春爆發內鬥掉隊行業前三、遲遲未能上市埋下了隱患。

改制紛爭拖累發展,劍南春“失落”的十年

據公開報道,劍南春通過管理層收購方式實現國有資本退出,形成管理層、員工、戰略投資者持股的改制方案。該方案於2004年1月正式獲得四川省財政廳批覆,確定劍南春國有淨資產爲9.293億元(不包含商標等無形資產)。

改制後,喬天明等管理層團隊組成四川同盛投資有限公司,融資購買公司69.54%股份;在崗職工則以安置補助款入股,通過工會持股16.47%,引入的兩個戰略投資者四川藍劍(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8.61%,四川融信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38%。當時的工商檔案顯示,喬天明持有同盛投資41%的股份,間接持有劍南春約26%的股份。

2012年,劍南春因籌備上市,在如何處理改制時獲得的出資證明時,與職工爆發糾紛,一度因此停產數月。

據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社旗下《法治週末》報道,2012年8月,劍南春集團推出《劍南春集團員工持股信託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這份實施辦法要求將2003年改制時員工手裏的《出資證明》改爲《受益權份額證明書》,此外對職工股份(收益權份額)回購價定爲前一年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的70%,遭到基層職工強烈反對。

有員工認爲,《出資證明》是自己股東身份的證明憑證,而《受益權份額證明書》則代表自己與劍南春之間只是一種類似委託投資理財的關係,此舉是爲剝奪員工作爲劍南春股東的身份,部分員工舉報喬天明涉嫌侵吞國有資產。

這次股權風波,以“溢價回購”告終。2013年6月,劍南春集團、職工、政府三方協調後,達成了一個“溢價回購”的方案,劍南春集團以均值14.06元的價格回購了職工手上所持有的股權,約有90%的職工選擇賣出股份。

但改制帶來的陰霾並未散去。

2012年底,四川省高官李春城、李成雲落馬,喬天明則在2015年因劍南春改制期間涉嫌向政府官員輸送利益,接受紀委調查,並從當年5月以來長期失聯。

失聯3年後,喬天明於2018年9月因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行賄而被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2年,喬天明先後送給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雲及其妻子共計38萬元,此外,他被指控在2003年劍南春改制期間,通過虛列對經銷商的應付款、虛列廣告費、提前跨期支付廣告費等方式,私分國有資產約2.6億元。

如今,喬天明涉嫌行賄、私分國有資產案落幕,但劍南春實際上或仍由喬氏把持。

據公開報道,在2015年10月召開的秋季糖酒會上,喬愚以劍南春集團董事、副總經理的身份高調亮相,提出2016年至2020年的五年期間,劍南春銷售規模將達到100億元的目標。

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微“四川發佈”消息,2020四川民營企業100強名單中,劍南春集團的營收約爲102.26億元;2021四川民營企業100強名單中,劍南春集團的營收約爲111.80億元,淨利潤爲36.17億元。

相較而言,2021年,貴州茅臺(600519.SH)營收1061.9億元,淨利潤524.6億元;五糧液(000858.SZ)營收662.09億元,淨利潤233.77億元;洋河股份(002304.SZ)營收253.5億元,淨利潤75.08億元;瀘州老窖(000568.SZ)營收206.42億元,淨利潤79.56億元;山西汾酒(600809.SH)營收199.71億元,淨利潤53.14億元。

據劍南春集團官網公告,2022年4月,喬天明的兒子喬愚正式出任劍南春副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董事長喬天明不再兼任公司總經理職務。此外,劍南春的“老臣”蔡發富擔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趙君、田鋒、鄧曉春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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