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王 寧

▲《意見稿》修訂最重要內容在於依法適度拓展期貨公司業務範圍和適度提高業務准入門檻。其中,經覈准後,期貨公司可從事做市交易、保證金融資、自營和衍生品交易等,而自營和衍生品交易業務最受業界關注。

▲隨着業務範圍拓寬,期貨公司將迎來“多輪驅動”發展階段,但機遇與風險並存,在監管層堅持“扶優限劣”的原則下,新一輪增資潮與併購潮或再起。

近日,《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式發佈,期貨公司業務範圍擴寬和准入門檻提高引發業內熱議。

多位期貨公司高管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意見稿》的發佈意味着未來期貨公司業務將得到有效拓寬,這對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等都有積極意義。新增業務是有條件進入的,准入門檻的提高將倒逼期貨公司提升自身能力。整體來看,隨着業務路徑的擴寬,期貨公司發展將進入“多輪驅動”時代,而門檻提高則可預期增資潮與併購潮或再起。

自營和衍生品交易等最受關注

《意見稿》修訂最重要內容在於依法適度拓展期貨公司業務範圍和適度提高業務准入門檻。其中,經覈准後,期貨公司可從事做市交易、保證金融資、自營和衍生品交易等,而自營和衍生品交易業務最受業界關注。

方正中期期貨總裁許丹良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意見稿》的發佈對行業未來發展意義重大,主要表現在四方面:一是期貨公司未來將更好地助力實體經濟發展,隨着業務範圍進一步擴大,在服務國家戰略等方面也有着積極意義;二是重新定義了中國期貨公司發展;期貨公司未來業務得到拓寬,意味着發展空間也會提升;三是從衍生品市場發展的角度重新規劃和完善中國期貨市場的運行與監管;四是從法律法規角度重新定義期貨分支機構功能,有利於多功能型或全能型營業部的大發展,推動期貨公司加強全方位人才的培養。

“《意見稿》從業務規模和盈利模式兩方面爲期貨公司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中糧期貨總經理吳浩軍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未來期貨公司經營範圍會有適度拓寬,體現出監管層鼓勵期貨行業發展,有效解決長期以來由於業務單一制約期貨公司發展的瓶頸問題。

“新增做市商、保證金融資和自營業務等重大舉措,這對期貨公司來說將會產生很大影響。”許丹良表示,監管從服務實體經濟角度賦予期貨公司更多金融業務,這是因爲期貨公司是連接期貨市場、交易所和廣大實體企業的中杻和紐帶,是連接虛擬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的重要橋樑,是服務實體經濟和國民經濟的關鍵核心力量。

“充分利用期貨母公司的資源優勢,在經紀業務動力不足的情況下,增添風險管理、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等動力源,發揮母公司在整個公司發展中的牽引和主導作用,利於期貨業務做大做強。”吳浩軍表示,通過拓展期貨公司的業務範圍,消除原有制度層面的限制性因素,順應市場發展要求,將進一步提高母公司資源整合與綜合服務能力。

增資與併購活動將活躍

在期貨公司業務範圍得到很大程度拓寬的同時,監管層對於期貨公司防風險能力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

根據《意見稿》,期貨公司申請新增業務中適度提高業務准入門檻。例如對做市業務、衍生品交易和資管業務的要求,均爲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和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BB級,其中,資管業務的准入方式也由備案調整爲行政許可。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隨着期貨公司業務範圍拓寬,期貨公司將迎來“多輪驅動”發展階段,但機遇與風險並存,在監管層堅持“扶優限劣”的原則下,新一輪增資潮與併購潮或再起。

在吳浩軍看來,除經營範圍拓寬帶來增量利好外,對期貨公司的要求也將進一步提升,對行業會帶來幾方面變化:一是行業競爭加劇,兩極分化將明顯;二是業務迴歸母公司,資源使用效率提升;三是業務擴增、融合,風險控制要求提高。

吳浩軍說,監管不撒“胡椒麪”,適度提高各項業務准入門檻,對於不滿足條件的期貨公司來說,將無法開展諸多業務,只能固守傳統經紀業務,而對於行業頭部期貨公司,隨着對衍生業務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將進一步拉大其與中小期貨公司差距,形成兩極分化局面。伴隨期貨自營等新業務的放開,對期貨公司的綜合風險控制能力要求也大幅提升,由此行業的風控水平也將得到增強。

許丹良認爲,監管採用“新增業務的同時提高准入門檻”是進一步加強對期貨公司自身綜合管理水平和合規經營能力的高標準要求體現。

根據中期協數據顯示,目前全市場有150家期貨公司,但從整體經營情況來看,盈利能力較爲分化,且行業頭部化特徵明顯。期貨公司最新分類評價顯示,符合BBB以上的公司數量僅有80多家,這也意味着有將近70家公司無緣新增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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