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消息,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发布的诉讼文件,文件中提到比特币、以太坊和莱特币等数字资产被认定为商品,并非证券,但亦提到某些数字资产被定义为虚拟货币,可以作为价值的数字表现,并可以作为交易媒介、计价单位或储值工具,但这些资产也可以是商品或其他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的衍生品。因此,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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