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兰州日报

【本报讯】从3月30日至4月6日,我市公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拟表彰兰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10名,其中劳动模范70名、先进工作者40名(公示名单详见6版)。公示期间,对候选人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公示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部门:兰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兰州市总工会)

联系电话:0931-2611050,2603091 传真:0931-260604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7号

邮编:73005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