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德國特約記者 青木 環球時報記者 丁雅梔]28日,歐洲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就《反脅迫工具法案》(ACI)達成一項臨時協議。歐盟官網稱,該法案旨在阻止第三國通過影響貿易或投資的措施對歐盟及其成員國進行經濟脅迫。

《反脅迫工具法案》顯示,如果歐盟成員國提出脅迫上訴,歐盟委員會將最多花兩個月的時間進行初步調查。此後,歐盟各國政府將投票決定第三國的經濟措施是否對歐盟成員國構成脅迫。如果投票通過,第三國將被要求立即停止脅迫措施。如果談判失敗,歐盟委員會將採取反制,包括提高進口關稅、吊銷進出口許可證、限制參與歐盟公開招標等12項措施。路透社28日報道稱,預計該法案正式通過後,將於2023年下半年生效。

法國媒體引用歐洲議會國際貿易委員會主席貝恩德·朗格的話稱,ACI將被證明是對未來經濟脅迫手段的有力威懾。“這真的不是一把水槍——這是一把真槍,有時有必要把槍放在桌子上,即使知道它不會被使用。”不少歐洲媒體報道時都強調ACI的震懾作用。德國《法蘭克福匯報》29日評論說,所有這些新的措施都明確是作爲最後的手段。歐盟委員會首先會與有關第三國直接談判,讓對方撤回已經實施的脅迫措施,或者要求賠償損失。歐盟委員會在提出提案時已經強調,它主要關注的是威懾。

路透社、“德國之聲”、香港《南華早報》等多家媒體認爲,美國和中國是歐盟這一法案的針對對象。據《南華早報》28日報道,法案的提出最初並不是針對中國,而是爲了對特朗普向歐盟商品加徵關稅一事進行反擊。後來,在立陶宛因爲臺灣問題而對華貿易受阻的背景下,這一法案再次受到歐盟內部的廣泛關注。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研究所所長崔洪建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從應對美國特朗普政府對歐洲的經濟霸凌採取的措施,到如今針對中國的單邊主義政策工具,《反脅迫工具法案》已經有些變味。歐洲一方面想以所謂的反脅迫工具爲盾,威懾其他經濟體,另一方面試圖把貿易變成單邊制裁他國的工具,具有很強的進攻性。崔洪建認爲,對“經濟脅迫”需要制定各方都能夠接受的基本定義和標準,並在國際法層面和WTO規則下得到相應的支持,而不是基於單方面的立場和觀點得出結論,往別的經濟體頭上“扣帽子”,這是不合理的。比如,在立陶宛的問題上,歐盟雖然在WTO進行了申訴,但它很難得到支持。

《反脅迫工具法案》也在歐盟內部遭到質疑。路透社28日報道稱,一些歐盟成員國擔心ACI會使歐盟轉向保護主義,並引發貿易戰。崔洪建表示,儘管現在歐盟達成臨時協議,但到具體落實與使用時,歐盟還是會出於現實的考慮,保持相對謹慎的態度。維護良好經貿關係對中歐雙方來說不僅有利,而且也有助於應對全球性挑戰和衝突。歐洲應放棄對抗式做法,與中國積極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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