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今天(3月31日)聯合發佈通知,正式在北京市啓動存量住房“帶押過戶”模式。

通知明確,從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買賣雙方可以在原按揭貸款抵押權不解除的情況下辦理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以切實提升居民住房交易、登記和金融服務水平。

北京銀保監局統信處處長 徐倩:此前,貸款購房家庭賣房時,需要結清銀行貸款、解除房屋抵押時才能辦理後續手續。爲還清貸款,有些賣房人需要多方籌措資金,甚至藉助高息的“過橋貸”。我們出臺的“帶押過戶”的政策,就是爲了實現在抵押權不解除的情況下辦理住房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據介紹,北京的二手房交易要想實現“帶押過戶”,必須滿足四方面的條件。首先必須是個人名下的住房,其次是交易的房產當前在北京的銀行僅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況;此外,要求賣方還沒有結清的貸款爲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如果是組合貸的話,其中的公積金貸款必須是已經結清。最後一個是要求買方是全款買房或者是申請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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