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执行局曹彦青法官团队收到了来自被执行人蓝星公司的回函,回函开篇便写道:“由衷感谢贵院对我司案件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指导”。而在几个月前的春节前夕,蓝星公司刚刚因为未能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依法扣划了近1800万执行款,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蓝星公司是一家房企。兴土公司承包了蓝星公司两个施工项目,项目完工后,因为蓝星公司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兴土公司将蓝星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蓝星公司如约履行,两个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蓝星公司应分两期支付兴土公司工程款3300多万元。

但蓝星公司在支付首期款项后,并没有如约支付第二期款项,眼瞅着接近年关,兴土公司却资金紧缺,几百名农民工兄弟也在等着工钱过年,为此,兴土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人员发挥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机制作用,第一时间进行财产查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扣划,第一时间进行案款发还,中间还经历了兴土公司收据写作出现瑕疵的插曲,终于,在大年二十九这天,近1800万案款进入了兴土公司的账户,确保了几百名农民工兄弟能过上一个暖心年、放心年,为此,兴土公司特地送来一面赶制的锦旗表示感谢。

此时,两个执行案件已经顺利执行完毕,本来只需要进行后续的归档工作即可,但这个案子却迟迟萦绕在执行法官心头,因为当执行法官对蓝星公司进行财产查询时,发现蓝星公司资金状况非常好,兴土公司提供线索的账户里资金上百倍于两个案件的标的额,且以蓝星公司在社会上的口碑和实力,完全没有恶意抗拒执行的动机。

为此,执行法官初步推测应该是蓝星公司的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导致蓝星公司在面对生效法律文书时反应迟缓、流程过慢,为此,执行法官专门向蓝星公司致送了司法建议,提示蓝星公司怠于履行不仅会额外支付逾期利息和执行费,还可能会有损于蓝星公司的名誉,因而建议蓝星公司完善优化内部制度、流程,特别是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及时履行要给予应有重视,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免利益和名誉受损。

近日,执行法官收到了蓝星公司的专门回函,蓝星公司由衷感谢了人民法院对蓝星公司案件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指导,并提出了切实的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门协调会,强调及时履行法律文书,对生效法律文书要无附加条件及时主动履行;二是优化调整内控制度、流程,从而缩短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付款的时间;三是定期举办各类普法合规培训,强化企业各类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兴土公司兑现了胜诉权益,几百名工友得以安心过年,作为被执行人的蓝星公司也对法院表达了由衷感谢,并依据法院司法建议,切实加强公司的制度合规建设,整改公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但让民生权益得以保障,更让营商环境得以优化,在个案中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双促进。

(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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