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在5月18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表示,要全力保障女职工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指导各地全面落实,确保应享尽享。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和兵团均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

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从范围上看,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从效果上看,生育保险将单个用人单位因雇佣女职工产生的生育相关费用支出在全体用人单位间分担,均衡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减轻了用人单位雇佣女职工的顾虑,对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具有重要意义。

李滔表示,实际执行中,要求各地及时将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确保足额支付。同时,全力保障女职工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指导各地全面落实,确保应享尽享。此外,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落实好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确保待遇衔接、及时结算。

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和兵团全部都已印发相关文件,出台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2022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4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8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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