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編輯 王月龍    

5月22日,新疆文旅投訴公衆號發佈了關於近期“甩團”案件情況的通報。通報中表示,今年4月中旬以來,全疆發生多起旅行社惡意“甩團”事件,造成烏魯木齊、昌吉、吐魯番等地部分內地遊客滯留。

通報稱,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遊客購物未達預期,在行程中拒絕履行合同,授意導遊或全陪“甩團”,共涉及上海市、杭州市、溫州市三地遊客270人。目前,集中辦案組通過掌握的證據資料,已對兩家涉案旅行社立案調查。由於上述2家公司涉案金額巨大、牽涉遊客人數衆多,已經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遊客因消費不足等遭“甩團”

兩家旅行社涉嫌非法經營罪

據新疆文旅投訴公衆號22日通報,4月15日,熊樂國際旅行社上海外聯部負責人文某通過微信羣等各種渠道發佈“全景新疆17日遊”宣傳廣告,韋某等人通過朋友互相介紹在上海、杭州組織招徠85人報名參加該行程。出發前,韋某作爲遊客代表與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了旅遊合同,抵達新疆後,熊樂國際旅行社負責人徐丹丹安排他人通過微信與韋某簽訂了第2份合同,合同乙方旅行社爲熊樂國際旅行社。徐丹丹以喀納斯天氣惡劣爲由要求每名遊客補交800元,遭到遊客拒絕,旅行團被甩。

4月16日,上海多家旅行社招徠、組織遊客30人,從上海出發開展“全景新疆17日遊”行程,接待社爲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該團消費不足,4月28日,該團在行程最後一天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被甩。

今年4月,溫州市多家旅行社與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了《散客委託招徠確認書》,並將組織、招徠的155人於4月中旬分3批開展“全景新疆17日遊”行程,地接社爲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4月28日,其中28人團在昌吉市被甩;4月29日,其中93人團在吐魯番市被甩,34人團在烏魯木齊市被甩。

據瞭解,5月中旬以後,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還使用涉案相同模式接待幾十個團2000餘名遊客前來新疆旅遊,其中涉及上海、浙江、江蘇、安徽4省(市)7市。

目前,集中辦案組通過掌握的證據資料,已對兩家涉案旅行社立案調查。由於上述2家公司涉案金額巨大、牽涉遊客人數衆多,已經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集中辦案組已將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案件線索移交海南省相關部門,擬將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罪移交公安機關受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涉案旅社多次被查

行業管理漏洞諸多

新疆文旅投訴在通報中指出,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徐增標。2022年,該旅行社因未與旅遊者簽訂書面旅遊合同,被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5萬元,該社負責人徐丹丹被罰款4000元(公司和負責人的行政處罰至今尚未履行)。

目前,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全國範圍內設立分公司14家,無一家分公司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註冊時間2022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朱興春,無經營旅行社業務資質。經執法人員覈實,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其住所地址辦公,無法聯繫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執法人員在調查中發現,旅行社及交通運輸行業存在諸多管理漏洞,造成案件的調查取證困難。

一是交通運輸行業陰陽合同現象普遍。本次涉案旅遊車輛涉及6輛旅遊大巴,分屬5家不同的租車公司,均爲涉案人員製造虛假包車合同辦理包車單,實際用車單位與包車單上登記用車單位完全不一致。

二是公司註冊門檻過低,使用虛假信息代辦嚴重。經查,涉案人員徐丹丹委託代辦公司註冊3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全程未露面,實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根本無法聯繫到相關責任人,所留聯繫電話也無法打通。

三、旅行社惡意低價現象屢見不鮮。部分內地旅行社發佈新疆旅遊線路產品涉嫌低價競爭,實際以要求遊客購物獲取回扣賺取利潤,無法保證旅遊者旅遊質量,嚴重影響了我區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本次涉案部分旅行社發佈新疆旅遊產品宣傳最低1980元/18天且買一送一,平均每名遊客18天喫住遊團費不足千元(實際成本在4000元以上)。

去年就被通報 今年故伎重演

熊樂國旅已被海口“拉黑”

實際上,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去年就曾被新疆文旅投訴通報,2022年6月以來,徐某丹先後以海南熊某某旅行社、熊樂國旅、海南某假期旅行社新疆地接的名義,承接蘭州、包頭、天津市、西安等地旅行社或個人組織的新疆旅遊行程。徐某丹委派導遊或個人提供導遊服務,協商安排車輛提供交通服務,共涉及遊客325人(95%以上爲老年人),涉及金額50餘萬元。經查,熊樂國旅和徐某丹牽涉多起旅遊合同糾紛案件。

據法治日報,今年5月1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旅遊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對外發布通報,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內地旅行社赴新疆旅遊的團隊過程中,因遊客購物未達預期,在行程中拒絕履行合同,授意導遊或全陪“甩團”,已被多次投訴。

2022年7月,熊樂國旅在新疆甩團被查,因其註冊地在內地且拒不配合調查,加上疫情原因,熊樂國旅違法違規經營行爲未得到徹底遏制,今年又故伎重演。

經查,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多次存在惡意“甩團”行爲,已被海南省海口市停止了海南省旅遊電子行程系統的使用,不允許該社以團隊名義購買景區門票。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無經營旅行社業務資質。

通報要求新疆各地州市文旅局、協會提醒旅遊企業,不與上述兩家旅行社開展旅遊合作,同時提醒旅遊企業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及合格的交通、住宿等旅遊輔助人開展業務。

編輯|王月龍 杜恆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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