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傑科技表示,發行GDR主要用於進一步推進芯片研發、車規級分立器件製造、國際渠道拓展等領域的海外佈局,持續擴充和拓展核心業務領域的產能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等。

有些公司發行GDR是出於國際化戰略考慮。例如,錦江酒店董事、首席執行官沈莉5月22日在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業績說明會上表示,公司本次GDR發行募集資金擬將用於境外業務拓展,包括拓展及升級主營業務,進一步推進國際化佈局,進行戰略收購,補充營運資金和其他一般企業用途等。

中國醫藥5月12日發佈公告稱,爲拓展公司的國際融資渠道、滿足公司海內外業務發展需求,進一步加強公司國際化品牌和企業形象,推進國際化戰略,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公司擬發行GDR,並申請在瑞交所掛牌上市,GDR以公司新增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作爲基礎證券。

“GDR發行有利於企業加快海外佈局,提升品牌國際知名度和競爭力,增強全球範圍內的銷售能力,推動國際化發展戰略。”弗若斯特沙利文大中華區合夥人兼董事總經理陸景表示。

政策引導企業規範發行

隨着境內公司發行GDR節奏不斷加快,相關配套監管政策相繼落地。

5月16日,證監會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6號: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全球存託憑證指引》,對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GDR的定位、申請程序等提出具體要求,主要目的是規範企業發行GDR的行爲。

華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齊夢林表示,指引的出臺有利於促進上市公司境外發行GDR業務長期良性發展,防止“扎堆”發行GDR導致的市場風險增加。

支持企業境外融資,證監會還實施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爲中國企業境外上市提供更加規範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瑞銀全球投資銀行部中國區主管朱正芹表示,GDR正成爲一個備受關注的境外融資渠道,將有更多中國企業以此爲契機“走出去”。

朱正芹認爲,GDR的發行市場不斷拓寬,除倫敦和瑞士外,德國市場也在積極準備中,這將使A股上市公司可以觸及更多更廣闊的國際市場,也爲境外投資者提供了參與境內資本市場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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