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历经近两年的试点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即将正式转为常态化运营。

近日,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至各人身险公司征求意见,拟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业务转为常态化业务,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开展。业内认为,此举将丰富产品供给,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影响。

《通知》对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定义予以明确,是指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自2021年6月开始,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首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等6家险企。2022年3月1日起,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并且在原有六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一旦《通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将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其中。然而《通知》给定的参与门槛并不低。

《通知》显示,符合四项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一是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二是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三是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四是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的规定。

据业内测算,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不多于30家,不过相比于之前试点时,仍有大约15家保险公司的增量。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副教授杨建海向界面新闻指出,引入更多保险公司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助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和普及,通过销售提高群众对于这一产品的认识。另外,转为常态化业务后,势必增加产品的竞争,促进产品的创新,为群众提供更有市场竞争力、更合适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产品相比,专属养老保险的缴费形式较为灵活,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定期或不定期追加保费,方便投保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决定。

在保险的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收益模式,产品设置了进取型、稳健型两种收益模式。稳健账户的资金更多配置固收类资产,收益稳健;进取账户的资金会平衡做好各类资产配置,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会相对更重一些,对波动有较大容忍度,以取得更高收益。稳健型账户的保证利率大多在2.5%-3%,进取型账户的保证利率大多在0%-1%。

据界面新闻统计,13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稳健型账户2022年年化结算利率在4.3%-5.15%之间,进取型账户年化结算利率在4.5%-5.7%之间。入选个人养老金的6公司7款产品,稳健型账户2022年结算利率最低为4%,最高为5.15%;而进取型账户2022年结算利率最低为5%,最高可达5.6%。

随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未来的扩容,《通知》也对销售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在宣传和销售时不得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基金、国债等进行收益简单比较;也不得按照投资组合历史结算利率对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进行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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