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消息,在某平臺擁有400餘萬粉絲的財經“大V”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258萬元。光鮮亮麗的“金融大V”,落得一個鋃鐺入獄的下場。究其原因,正是因爲徐某把自己對粉絲的影響力用錯了地方,打起了“割韭菜”的算盤。

擁有了流量和公衆的關注,也意味着擔負着更多的責任。大V、網紅們不能觸及道德底線,更要遵紀守法。而徐某通過非法經營、虛假宣傳獲利,顯然辜負了粉絲的信任,喪失了最起碼的底線。據報道,徐某在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未取得期貨期權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開設了某非法期貨交易平臺。其明知該場外分倉系統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依然與對方簽訂合作協議,以無需資金限制、交易限制等爲誘餌,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給對方引流。經有關部門審計,僅靠這一樁買賣,徐曉峯就賺了250多萬元。向粉絲推薦自己明知是“坑”的非法交易平臺,是典型的“割韭菜”劣跡。

互聯網給了普通人成爲網紅的機會,但也提醒大家,把粉絲當“韭菜”割的犯罪分子,有關部門當然會嚴懲不貸。這樣的“大V”不僅會遭到網民的唾棄和譴責,也難逃法律的審判和制裁。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網紅、“大V”要想享受流量紅利,必須堅守法律與道德底線,無論是發佈廣告還是直播帶貨,都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否則面臨的將是自毀形象、自斷前程。

近年來,非法證券活動的陣地正在向互聯網轉移,“大V”通過直播、自媒體等形式發佈虛假廣告或推薦非法交易平臺,多種手段引人入局。投資者在非法平臺上開戶交易,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最終損失慘重、血本無歸。對此,普通網民如果想要投資,最好還是從基礎學起,通過正規渠道獲取信息。不要輕信所謂的“大V”推薦,一定要選擇合法、正規機構,審慎辨別,遠離非法平臺,堅持理性投資,不要輕信網上的“發財捷徑”或是“內幕消息”,謹防上當受騙。

另外,減少類似案件的發生還需從多個方面入手。比如,加強對財經大V的監管,建立更加嚴格的准入制度和監管機制,對於違規行爲及時進行處罰;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和警示,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加強對非法平臺的打擊,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在多部門的清理整治下,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取得了一系列成效。這也給那些仍懷有歪心思的“大V”以警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無底線圈錢必“翻車”。同時,壓實平臺責任仍需久久爲功,爲獲取流量而縱容“大V”胡作非爲,無異於飲鴆止渴,平臺只有拒絕“劣幣”,才能擁有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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