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揚州日報

2023揚州市幼兒園招生入學政策出爐

@幼兒家長:快來看這本“入學指南”

日前,揚州市教育局發佈《關於做好2023年全市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據悉,全市各地幼兒園招生原則上安排在6月,具體時間、地點、辦理手續等事項,由各縣(市、區)、功能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2023年全市幼兒園招生入園對象,幼兒小班招生年齡爲3週歲(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條件的幼兒園可適當接收少量中、大班插班生,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分別應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新開辦的幼兒園原則上開設託班;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在滿足區域內3-5週歲兒童入園需求基礎上,開設託班或擴大託班規模。

據瞭解,全市幼兒園堅持公辦爲主、民辦爲輔,在現有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中逐步推進服務區制度,推進轄區內適齡幼兒逐步實現相對就近入園。鄉鎮、街道舉辦的幼兒園要優先安排轄區內適齡幼兒入園;農村地區全面落實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服務區制度;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一律舉辦爲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園,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要切實履行作爲配套園的職責,優先招收配套區域內的適齡幼兒入園。

我市明確,適齡幼兒實行免試入園,任何幼兒園都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變相測試;要健全幼兒園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幼兒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爲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後及時要求家長提供。幼兒園招生規模要與辦園條件相適應,要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控制班額,確保幼兒園生均佔地面積、建築面積、戶外活動面積和綠化面積符合相關要求,保障各類保教活動正常開展。堅持規範收費,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接受社會監督;普惠性民辦園收費不得高於同級公辦園收費標準2倍;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在招生簡章中明確收費標準,並在入學時與家長簽訂三年收費協議。嚴格落實相關資助政策,對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應助盡助,符合資助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時直接減免保育教育費。

市教育局明確,要細化入園程序,堅持公平公正。各幼兒園要公開招生入園信息,在園所網站、公示欄和社區宣傳欄等公佈本園招生簡章,明確招生對象、招生辦法等。各園要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臺商子女,要依據文件政策規定落實教育優撫政策。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幼兒受教育權益,科學開展診斷與評估,提出入園安置建議。各地要挖掘潛力,最大限度地接納符合條件的隨遷人員子女入園,努力做到應收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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