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山东频道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升,全社会对宠物饲养、花卉种植需求大增,这也使部分不法分子从中发现了“商机”。为了非法牟取暴利,不法分子非法捕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盗采盗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增多。

为有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5月17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潍坊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潍检会〔2022〕5号)。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的基础上,为切实加强奎文区森林等生态资源安全,2023年3月17日,奎文区人民检察院、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奎文区林长制办公室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并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奎检会〔2023〕4号)。

奎文区人民检察院、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新的工作机制将针对森林等生态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推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苏铁案件就是机制建立后“多兵种”协同作战的第一个案例。

2022年8月,潍坊市奎文公安部门在对辖区内市场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相关涉案人员在销售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苏铁,并当场予以查扣。经调查发现,其中17株苏铁是犯罪嫌疑人在广西大新县山上非法采挖并销售至潍坊市区。经国家林草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批苏铁分别为石山苏铁15株、叉叶苏铁1株、德保苏铁1株,均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鉴于公安部门没有条件对查扣苏铁进行养护,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主动联系潍坊市野生动植物救助站,对17株苏铁进行收容救护。在检察院将案件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后,检察院、公安局、林业部门协商认为,根据苏铁的生长习性并结合相关判例,应将涉案苏铁送回原生环境以利于其后期救护和生长。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联系了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按照相关流程将17株苏铁进行移交,最终苏铁“落户”南宁植物园(青秀山)。

植物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植物多样性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非法采伐、毁坏或是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均涉嫌构成犯罪。在查处相关涉林案件的过程中,林业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各部门密切协作的重要性。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需要公安部门大力侦破,同时需要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案件侦结还需要检察机关发起公益诉讼。

今后,林长制办公室、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林长制、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机制等平台,着力打通平台壁垒,同向发力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对工作过程中侦办的涉林典型案例进行总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守法敬法,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王进军 闫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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