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医药(00512.HK)公布,非全资附属远大医药(中国)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其于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滥用在中国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49亿人民币以及罚款1.36亿人民币。

相关附属已于短时间内实施内部整改措施,并根据要求和自查情况整改。认为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集团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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