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东日报

本报讯(记者 赵娜)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启动以来,海东市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重点围绕“五个新海东”建设和海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认真实施“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周密谋划普法宣传活动,以现场宣讲、赠送资料、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方式,突出宣传《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维护安全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截至5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赠送普法资料1万余份,文艺演出10场次,累计受教育10万余人。

市司法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打造培育了一批具有海东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结合“智慧普法”行动,推动市县区新媒体宣传平台提档升级,加大新媒体农村普法内容原创力度,整合传播力量,统筹推进民族文化习俗浓厚的法治文化建设。同时,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为目标,主动顺应新时代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逐步实现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少跑路”的目标。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民营企业、乡村特色旅游、农村电商经营,选派专业素养过硬、服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做好乡村企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走出生产困境,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压缩审核时间,实现应援尽援,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打造6个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的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单位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持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聚焦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新型矛盾纠纷特点,不断完善矛盾纠纷事前预防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常规排查和专项排查、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纠纷隐患、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探索网络调解、品牌调解等新型调解方法,突出打造品牌调解室和明星调解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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