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东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郝志臻)5月25日至26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开展“金融利剑”涉金融案件及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20人,司法拘留7人,执行到位金额235.07万元,执行完毕案件9件。

为保证集中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民和县人民法院根据市中院安排,提前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就人员分配、车辆安排、行动路线、突发事件应对等问题作了全面部署。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抽调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60余名,动用警车11辆。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劳务合同纠纷案占比较重。被告魏某与原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魏某同意于2023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劳务费一万余元。后因魏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执行干警前期在白天寻找魏某未果,5月25日晚,承办法官再次前往魏某家中,对魏某采取了拘传措施,魏某迫于强制措施压力,当场履行劳务费,案件就此执结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虽告一段落,但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推动执行攻坚常态化,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用好各项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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